样的身份,还用得着自己下厨吗?
男人像感应到什么似的,转过身,温柔至极,“清清,是不是我吵醒你了?”
顾清歌摇了摇头。
“那你到沙发坐会儿,厨房油烟大,待会儿饭就做好了。”
果然不多会,傅斯年便端着餐具摆放在桌上。
四菜一汤,每一份菜里都有肉。
顾清歌先舀了一碗紫菜蛋花汤,初品一口,便认为这汤被傅斯年煲得相当美味。
她咕嘟咕嘟地,一股脑将一碗全干了。
“清清,别光喝汤,吃菜啊。”傅斯年说着,便给她夹了块鱼肉往米饭里堆。
“我……”顾清歌咬了咬唇,“不吃肉。”
不吃肉?意味着这一顿饭白做了么。
可是清清,向来是无肉不欢啊。
傅斯年压抑着心底的疑惑,这时客厅的电话恰到好处地打了过来,他起身走到沙发前捡起手机,“嗯,是我。”
“少爷。关于顾小姐和小少爷DNA的比对关系出来了……”
傅斯年捏着手机的掌心有些发烫,接着又听墨医生说,“……非亲子关系……”
——啪——
顾清歌看到不远处,傅斯年的手机从手心滑落,她放下碗筷,走过去问:“阿……阿年?你怎么了?”
这样子叫他的名字还是很奇怪,可是已经答应在还清阿的债务之前成为他的契约情人,这样的称呼还是早些适应比较好。
傅斯年这才弯腰拾起手机,而屏幕,早已出现裂痕。
不是啊。
原来她不是清清,所以不吃肉呢。
不过不是,又怎么样呢。
即使是个替身,养在身边,之于他,何尝不是一种念想。
于是他笑着伸出大手,摸了摸顾清歌的小脑袋,“清清,我们出去吃饭吧。”
“可是,你做了那么多……”
他看着她,眼里依旧是十足的宠溺。
这顾清歌同唐清婉真像呢。
譬如,会担心剩菜,不想浪费。
“清清不喜欢吃肉,就不用勉强。那些,晚点热一下啊,留给阿牧和阿七也行。”
被他怂恿着,推搡着,顾清歌也跟着他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