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翅膀还能飞翔吗?
第二天天一亮,沈煜就起床去学校,孟澜陪他到街边的早餐店吃早餐,沈克也跟着去了,殷勤地为妻子儿子点餐递筷子递纸巾。
早餐店老板娘很羡慕,说自己的丈夫,“你看人家老公,又帅又干净还会照顾人,你再看你,粗枝大叶,邋邋遢遢,每天就会使唤我。”
孟澜不禁苦笑,婚姻果然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要是老板娘知道她的遭遇,还会羡慕她吗?
算起来,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快有十年没在一起吃过街边的早餐了,孟澜想,如果不是这次事故,可能还是没机会一起吃。
即便是一家人,每个人的生活节奏也不一样,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就自然而然地习惯了不一起吃饭,儿子要早早地吃完去上学,沈克是掐着上班的点起床,而她,总是在做好早餐之后忙着给他们找袜子,熨衣服,擦鞋子,等所有人都走了,她才能停下忙碌,解开围裙,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餐桌前吃掉他们没吃完的东西。
她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并且渐渐习以为常,认为这就是一个家庭主妇该有的生活,琐碎,忙碌,幸福,满足。
只是眼下,这种让她觉得安逸的日子就要彻底终结了。
吃完早餐,沈克结了帐,说先沈煜送去学校,然后送孟澜回家。
孟澜说不用了,你只送沈煜就行了,我有事要去找季红。
沈克生怕孟澜一走又联系不上,迟疑着不肯放她走,当着儿子的面又不好说,磨磨唧唧就是不开车。
“爸,赶紧走吧,等下学校门口就堵了。”沈煜催他。
沈克没办法,只好发动车子。
倒车镜里,他看到孟澜转身往相反的方向走去,腰背挺直,步履生风,仿佛带着一往无前的决绝。
渐渐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长,孟澜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直到完全看不见。
沈克感到无助地恐慌,他害怕终有一天孟澜会以这样决绝的姿态从他的生命中走开,并且永不回头。
他甚至已经预感到那一天不会太远了,可他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走远。
一路恍惚,差点闯了红灯,多亏沈煜在旁边提醒,才没造成意外,沈煜看着爸爸魂不守舍的样子,又气又心疼,到学校后,他没忙着下车,而是郑重其事地对沈克说,“爸,我想和你谈谈。”
……
孟澜到季红家时,季红正顶着鸡窝似的头发手忙脚乱地给常笑做早餐。
常江不在家,保姆生病请假,常笑要吃的东西她一样都不会做,炒个蛋炒饭还糊了锅,一气之下把锅都扔了,眼看常笑上学要迟到,最后只得塞给司机一百块钱,让他路上给常笑买饭吃。
常笑一上车就把钱要走了,声称自己去学校商店买,实际上她根本没吃早餐,钱用在别的地方了。
打发走孩子,季红一边洗漱,一边对孟澜大倒苦水,说常江不在家简直不行,再这样下去她会疯的。
孟澜说,“看来常江应该早点离家出走,这样你就能早一点认识到他的重要性。”
“你别说,还真是,我以前并不觉得他有多重要,甚至当他可有可无,如今他乍一走,我才发现少了他还真不行。”季红说,“不过这话你可千万不要跟他讲,免得他骄傲。”
季红说这话的时候笑得很大声,在她看来,常江的暂时离开就像夫妻之间的小情调,根本没什么大不了,因为她笃定常江是离不开她的。
而实际上,是她离不开常江多一点,只是她自己没发觉罢了。
孟澜看季红笑得那样没心没肺,想要说出口的话就卡在嗓子眼。
她不确定到底要不要告诉季红,常江那个小情人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只要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季红,不管季红和常江离不离婚,自己在他们两口子面前都会是个很尴尬的存在,她担心会因此影响到她和季红三十多年的姐妹情。
这让她很纠结。
“我还没问你一大早跑过来干什么呢?”季红一边吹头发一边问,“是不是那对贱人又作妖了,你别怕,我帮你收拾他们。”
孟澜回过神,因着季红这句话,终于下定决心要做一回恶人,不管怎么样,她不能眼睁睁看着季红被绿,还傻傻地以为自己多重要。
“我昨天晚上碰到常江了,他和一个女的在一起。”孟澜说。
“什么?”吹风机的噪音让季红听不真切,她关了电源,不确定地问孟澜,“你再说一遍,常江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