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这正是出自千忆的手笔。
甘甜没有任何名气,也没有得到公司的允许,是不能私自通过正规渠道发单曲的。根据经纪约的合同规定来说,一切艺人私下行动,与经纪收益挂钩的行为,都可以视为违约。而通过正规渠道发行单曲,也是违约行为。
违约是要赔付巨额违约金的。
很显然,甘甜是没有那个钱来赔巨额违约金的,她甚至砸不出几十万自掏腰包拍单曲mv。
这也就是为什么,公司想要雪藏一个艺人,艺人就顿时一点脾气都没有了——谁想违约?谁敢违约?
所以甘甜通过正规渠道发行单曲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而若是利用现在的网络平台发行新歌,可以,但是若没有一点背景,或者不够独特,马上就会被蜂拥而至的新歌给埋没掉,根本砸不出一点水花。
所以千忆,才利用人们猎奇的心理,想出了这么一个点子,拍了这么一个劣质的假“Mv”,让甘甜发歌走红的。
用家用小摄像机,有很多原因:;一来成本低,仅需几十块就能租借一天,二来像素模糊,只能依稀看得清甘甜那张平淡无奇的脸,也算是藏拙了,三来取材贴近生活,可以制造出特别真实的灵异感,让人生恐惧之心。
这个灵感来自于她生活的宫廷之中,那些个闹鬼的传说,那些个宫女们,没事就爱三天两头凑在一起说哪个宫里又闹鬼了。
越怕还越爱说。越爱说还越怕。人们就是这样一种扭曲的猎奇心态。
果然,千忆赌赢了,不出她所料,甘甜这首古风《忆王孙》红了。
但她是个穿越而来的人,她不知道这个世界网络的传播力量会有如此可怕……当千忆肚子坐在公司外的广场上,把玩着手中的手机,神奇地看着自己发布的视频以每秒数万个点击的速度,在爆炸式地增长,不禁感慨万千……这个世界,真是太太太神奇了!
有了如此一把利器在手,还怕捧不红人?!
“阿忆,阿忆,张经纪找我去谈话了。”
甘甜现在已经能够独自去面对张经纪而不胆怯了,千忆索性放手让她锻炼锻炼,她可是迟早要习惯面对镜头、面对陌生观众的人。
“他很生气吧?”
“何止是生气,简直是快气炸了……他问我,视频是谁制作传上去的。”
“你怎么说的?”
“我就按照你说的,说是公司不给发单曲,我觉得这首歌还挺好玩的,就跟朋友一百块买了件鬼服,几十块租了个家用摄像机,瞎拍拍着玩的,只想留个纪念,没准备传到网上去的。可能是朋友觉得有趣,就传到网上去了,谁知道这么个粗制滥造的玩意能火啊……我也很意外呢!”
反正这种上传方式不是商业途径,这首歌的版权也在甘甜和千忆自己手上,不受经纪合约的制约。更何况,这个Mv里,甘甜的脸都看不清,就算闹开要打官司,甘甜随时可以翻供不承认那是本人。公司根本就不能拿她怎样!
甘甜一边兴奋地说一边兴奋地比划着:“阿忆,你都没看到,那个张经纪,脸都拉到这么长了,把桌板都快敲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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