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孤单的躺在船舱里,外表虽然有十五六岁,实际只渡过了十个年头的他第一次感到了孤独。没有王叔在身边,甚至连折磨了李一十来个夜晚的,剑儿的哭闹声,这里也听不见。
只有哗哗的河水还有点声响,在最适合睡觉的地方,最该好好休息的时候。李一失眠了!
在这十个年头里,李一听的最多的是辱骂。看得最多的是少爷,小姐们的脚趾。想得最少的就是尊严,干的最少的就是脾气!王叔没有教过他这些,王叔自己也是一直在唯唯诺诺,夹起尾巴做人。他是李一的偶像,李一的模范!在得知王叔废太子的身份的时候,一般人就应该明白王叔躲避的是什么了。
还是那句话,李一不是普通人,他不明白,甚至毫不质疑的认为,自己这辈子就是一个奴仆的命。
一个傻子奴仆,娶一个丑老婆,生一个不那么傻也不那么丑的儿子,就足够了!
所以,当他以为云雪是个千里丑女时,他害怕了。当实在是躲不过,逃不了的时候,他“同意”了,勇敢的同意了。而且对于和“丑女云雪”在一起的命运,他说不定还有一些兴奋!
慢慢的兴奋的火苗被所有人的忽视熄灭,一个傻奴仆爱一个丑老婆的小小愿望,也被富贵无比,坐拥天下的太子大爷一句话,击打得支离破碎!
这是为什么?李一现他无师自通,学会了生气!难道一个低贱到极限的傻儿,一个微不住道的小小理想,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家伙都要干涉吗?李一现他自学成才,正在愤怒!
一个男孩学会了愤怒,那他就离成为男人不远了!
当船外的天空,亮起第一缕光线的时候,李一睡着了,在梦里,他揍了一直欺负他的表少爷,狠狠的揍,狠狠的揍,然后哈哈大笑,在闻讯赶来的奴仆们密密麻麻的棍棒下浑身是血的爬出了那个生活了十年的庄园!
睁开眼,一个干老的仆人老伯,住进了李一船舱的另一张床铺上。李一觉得他好像王叔!老仆和王叔一样,有一种什么都看破了似的眼神,有和王叔一样比自己高很多的功力,还有皱纹!
他说叫他丁伯就可以了!……
“铸剑云雪,天造朱唇。”浅浅的漆木框中蓄足了水,云雪将雕有家族徽记的铜镜轻轻放了进去。晶莹的清水,刚好漫过铜镜表面。云雪模糊的天颜立刻纤毫毕现。
看着自己让世上所有男子神魂颠倒的鲜红翘唇,云雪苦涩一笑,父亲大人收到了雪儿的飞鸽传书。雪儿求您想办法打狗眼看人的太子,而您却只派了丁伯一个人飞马赶来:“父亲大人,您让从小伺候我长大的丁伯带来那句话,您好狠!”
“杨秀有用!定要拴牢!”这就是女儿的命吗?
啪!哗啦。云雪一把掀翻了梳妆架。被云雪抱到闺房的剑儿,小小的眼睛幸灾乐祸的看了一眼云雪。也不哭,也不叫。
自从昨天云雪和太子冷漠的驳回了李一冒失的求婚后,剑儿就一直这样,给她东西,她照吃不误,可就是云雪无论怎样逗她,她都毫无反应。一个小小的婴儿竟然一天一夜不哭不闹,就这么冷冰冰的看着云雪。
云雪的直觉感到,这个小宝宝是在为李一生气。虽然一个几个月大的宝宝是不可能听懂当日的对话的,但云雪就是有这种感觉。
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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