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现在已经6岁了。
正在嬉闹间,另外一只白颈大雁游了过来,这是阿辉的妻子,顾思远叫它阿白。他们围在顾思远的身边,一同与他嬉闹玩耍着。
王梦晓走了过来,此时的她穿着一件坎肩白衬衫,一条黑色的阔腿长裤,一双嵌钻尖头鞋,头发扎成一根鱼骨辫披在身后,整个人干练又漂亮。
“走吧,该出发了!”王梦晓说完,也蹲下来摸摸阿辉的头,阿辉对她的气息也很熟悉,它将它整个头都放在她的手掌心亲昵地靠了又靠。
顾思远抱着阿白,将它放到了水里,“走吧,阿白,咱们下次见。”阿白扑楞着又爬了上来。
“思远、梦晓,该走了!快点!”卫景西向他们招招手。
他俩将阿辉、阿白放到水里,这次两只大雁再也没有跟来,他们转身离开了湖泊,两只大雁也游的越来越远,直至变成黑点消失不见。
“走吧!”顾思远率步向前,向停车场走去。
经过讨论,几人决定轮流开车前往,卫景西一马当先,决定由他开始,几个小时之后再由顾思远替换。
天气还算不错,天高云淡,衬托的这些绿水青山越发耀眼,远远望去,就像一颗绿宝石。让人心旷神怡。
由于他们走的是国道,有些路段年久失修,高低不平,不多一会,几人就有些疲惫。
“前面有家超市,咱们得多备些干粮和饮用水。”
三人下了车,卫景西刚打开后备箱,一个黄色的影子突然窜了出来,“Oh!老天,杰西,你怎么跟着来了?”
只见那家伙一双眼睛黑溜溜,一身棕黄的长毛又浓又密,它伸出长长的舌头,乖巧地蹲在卫景西的身边。
那是一只漂亮的金毛,是卫景西养的宠物。
想不到它趁着卫景西不注意躲到车厢后面了,由于顾思远和王梦晓的行李之前已经放好,所以谁都没有发现这个家伙潜伏在车里。
王梦晓很欢喜,她抱着杰西不肯松手,“杰西,真乖!”
“来了就来了吧,有了这只狗,旅途不算寂寞。”顾思远笑着朝着卫景西挥了一拳,“走吧,别忘了给杰西买狗粮。”
买完东西,他们在这个镇上吃了晚饭。
这是一个偏僻的乡镇,这里土地并不肥沃,对于世代以耕种为生的村民来说,肥沃的土地就是他们填饱肚子的聚宝盆。没了这块聚宝盆,农民就得挨饿,所以这里的农民并不是很富有,好在这些年可以通过外出劳动换取所需的粮食和生活用品,现在这个镇上的居民生活还算不错。
吃过饭,休息了一段时间,几人又开始上路了。
路边的风景还算不错,绿油油的,一眼望不到边。
王梦晓取出地图,正研究的入神,突然车前窜出一个人影,车辆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卫景西踩了一脚紧急刹车。
“该死的!”卫景西捶了一下方向盘。
几人惊魂未定,定睛一看,旁边赫然出现一个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