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三人行,必有我师,三剑客,必有一强,三角恋,必有一伤。
爱你的人,你不爱他,你爱的人,他却爱着另一个人,这就是现实,就像胡萍对于郑经的爱一样,郑经的心里却一点感觉也没有。
他觉得,如果两个人不能彼此相爱,那么,让这种感情流星一般瞬间消逝也许会更好些。
从那天晚上开始,郑经觉得胡萍好像变了个人,每次去上网,她的目光每次看到郑经,都变得越发妩媚,甚至给人以缠绵悱恻的感觉。
在这里上网都是提前充的卡,结算的时候需要收银员在电脑上操作,而胡萍经常悄悄一分钱也不扣他的,然后再自己把钱垫上。
这一切都让郑经觉得很不自在,尤其是在网吧这种公共场合,不管是谁,只要稍微有点暧昧,都会引来猜疑与戏谑。
也许这正应了胡萍的意,但郑经却觉得非常别扭,时间久了,就舍近求远,到1公里外的网吧写稿子。
下午,郑经正在百无聊赖地写一篇红包稿,按照行规,这种豆腐块是最简单的作品,根据对方提供的新闻通稿,修改个3、500字即可,有些懒惰的记者,甚至在新闻通稿上加上本报记者xxx就发到了编辑部,对郑经来说,这样的新闻犹如斧子劈面包,简直易如反掌,他正愁写完没地方去的时候,qq上的小企鹅突然跳动起来。
qq的头像是一个背着书包的背影,根本看不出来是谁,郑经点了一下这个人的资料,是个女孩子,名字叫卖火柴的小女孩。
“真奇怪,像我这种穷光蛋也有女人主动勾引,不会是骗子吧”。郑经想。
对方很快打过来一行字:“你还记得我吗?”
郑经想了半天也没记起来,只有敷衍地说:“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你看起来很亲切”。
她提醒说,“网吧,你借我的电脑发过邮件”。
郑经想起来了,原来是她。
那天,郑经和李晴去双林路采访,编辑等着上传的一篇稿子忘记发了,那是姚若琳专门叮嘱要第一时间发过来的,对方是一个财大气粗的主,接下来很可能在报纸和网站投放3年的广告。
稿件早已经写完了,郑经觉得才中午,时间早得很,姚若琳不可能那么早上班,所以决定陪李晴采访完以后再发过去,没想到姚若琳会为了这篇稿件提前赶来上班。
挂了电话,郑经不敢耽搁,赶紧就近找个网吧,好尽快把稿件转发过去。
网吧的起收价是半个小时,稿子存在邮箱里,按正常的规定,即使发一篇邮件只用1分钟,网吧最低也会收半个小时的网费,相当划不来,再说了,另一个新闻也正等着采访,根本没时间上网。
正在犹豫不决时,郑经看到网吧入口处一个妹妹边听音乐边看小说,显然是闲人一个,想干脆找她借用一分钟。
走到女孩面前,她起初并没在意,停留了几秒钟看身边的人没离开,就拿下耳机,用一双清澈的大眼睛瞪着郑经,他顺势把证件一亮,“你好,我是蜀城日报社的记者,帮个忙可以吗,有一篇稿子急等着发给报社,我只要一分钟登陆qq发过去就行了。”
她很配合,立即站了起来,说,“你拿去用吧,反正我在这里也是耍起的。”
郑经很快登陆qq,打开邮箱,轻轻一点稿子就发了过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也早听说蜀城女孩子比较开放,顺口说“美女太感谢了,你qq号多少,我加你,有时间请你吃饭。”
一看郑经要加她为好友,她没有扭捏,马上把号码告诉了郑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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