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秋末,万物调零,清晨有些霜寒露重,秋夕从从大箱子里特意取出一件竹青色绣着茶白云纹的短襦出来,交领的衣扣,上头缝着乳白色兔毛,南卿穿上之后,更比往常多了几分娇嫩。
“这还是从家里带过来的,那头的绣娘做的就要比京城里的精致些,姑娘你说是不是。”冬影一边替南卿整理下边的裙摆一面说道。
南卿正指挥小丫头替她把那对珍珠耳坠子拿过来,闻言一笑,“临安再好却也是比不过京城的繁华的,不过我现在却是喜欢上这样的雅致的衣裳,府里头绣娘一起做的,也不如临安绣娘做的合我心意,赶明儿你写一封信过去,比着我的身材让绣娘多做几件送过来。”
秋夕侧过脸看了南卿一眼,眸子里闪过了些异样的光芒,她素来细心,早就发现姑娘的喜好,变了不少,若以前姑娘绝不会穿这样清淡的衣裳,南卿以前最喜欢浓墨重彩的明朗,带着朝阳初升时的光芒四射,南卿在临安时总是宴会上最引人注目的焦点,但是现在却成了一幅清清淡淡的水墨画,那灼热耀眼的光芒似乎一夜之间收敛了,取而代之的眉宇间温温软软的神色。
姑娘这样倒也好,秋夕在心里想,这里是京城到底不必临安,要是姑娘更以前一样处处要强,在伯爵府难免会遭人排挤。
“哎,”冬影欢欢喜喜的答应了,恨不得现在就要去写信。
“要奴婢说,咱们家里以前不是养着几个绣娘吗,让少爷送过来就好了,哪里要费这么多的事。”冬影想了一会儿又说道。
南卿微怔,一时想起冬影口中的那位少爷道,“他什么时候过来。”
宋老爷子回临安的路过闵江的时候,在河边上买了一位小子,长的斯文俊秀,单薄的身姿挺拔的跟河岸上的银白杨一样笔直,宋老爷子一见就注意上了,让人贩子把他带过来,细细的打量,他不过十三四岁,肤色白皙,身上的气韵出众,听说也是富贵人家出身,只是因为一场变故,公子哥落了难,沦落到奴才,宋老爷子见那一双细品嫩肉的手,上头有不少细小的伤痕,便不在怀疑他,让人把他领到身边来,给自己做了书童,后来见他聪慧非凡,懂事异常,宋老爷子心生怜爱,又惦记着年幼的孙女儿,便替早逝的儿子收了他作为义子,想他百年之后,南卿也有个依靠,他的姓名未改,依旧叫木辰良,不过宋家从上到小都改了称呼个个唤他一声少爷。
南卿对木辰良的记忆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一双淡漠出尘的眼睛,他也是成元三年才上京的阿,南卿轻叹一声。
秋夕见宋南卿沉默,以为犯了姑娘忌讳,南卿以前从来都不允许有人在她面前提到木良辰,便道,“姑娘,少爷虽然性子冷淡些,不过待姑娘实在不错,姑娘才来不到半年,临安往府里送了多少东西过来,老爷子瞧中的人再也没有什么差错的。”
南卿点点头,上辈子木良辰从来遵守誓言,尽心尽力保护她,那一世,康安平动了胎气,和嘉不肯放过她,要赐她一杯毒酒,是木良辰苦心周全保住她的命。
见南卿肯听,秋夕和冬影终于舒了一口气。
两人替南卿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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