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狂风起,水流拍在屋顶“啪啪”作响,睡梦中箫小杞似乎能听到树枝疯狂摆动的“呼呼”声,而窗前似乎也已经爬满了各种鬼魅,因昨夜睡前精神紧张,未关的台灯仍旧发着淡淡的光,箫小杞的眼皮还能感觉到光线的刺激感。睍莼璩晓
记得大卫曾告诉过说不关灯睡觉时间久了会引起深度失眠,可自从离开中国,每晚睡觉亮盏灯已成了箫小杞的习惯,箫小杞害怕睁眼闭眼都要处于一片黑暗中,仿若世界末日时她被打入无尽的深渊,她更害怕于在黑夜里回想起和阿尔弗雷德他们相处的点滴,那样她的头皮会发麻,浑身还会忍不住颤栗。
箫小杞蜷缩着身体,一整夜趴着,她全身都麻了,箫小杞皱着眉动了动还是不愿起来,听着雨水洗刷这个世界的声音,做起了很长很长的梦。
她梦见了高中时常在学校附近徘徊的一个收垃圾的老婆婆,很像箫小杞死去的奶奶,箫小杞会把空瓶纸箱留起,存多了就到篮球场去找她,箫小杞把妈妈给自己的衣服给她,她不要,给她钱,也不要,老婆婆对空瓶纸箱很执着,说如果有就给她留起,箫小杞一直记着,后来哪怕她毕业了,上大学了,出门旅游,喝完水也会把空瓶带回家,朋友的空瓶也会被她收走,她收的瓶子越多老婆婆就高兴,箫小杞保证说,要一直收集空瓶给老婆婆,到一辈子,那时,老婆婆笑得很开心,说:“你哪能跟我一辈子。”
箫小杞急忙拍胸脯保证,“真的,我就要一辈子给你收集空瓶子,我每周都来篮球场找你,你不要乱跑哦。”
老婆婆微笑着,布满皱纹的双手紧紧抓住箫小杞的,孩子气地摇了摇,“好好,我每周末哪都不去,就等着你来给我瓶子。”
箫小杞沉浸在梦里,她忘记了要早起预习明天的课,忘记了要继续讨好约翰,忘记了自己身在异乡……梦里传来猛烈的敲门声——咚!咚!咚!箫小杞下意识地用被子捂住头,拒绝醒来,敲门声终于止住了,梦境继续蔓延。
不知多了多久,箫小杞猛地睁开双眼,打了个激灵,抓起手机看时间,天哪,已是下午三点,她伸展背脊,拍了拍自己的脸,竟然发现双颊都湿透了。
箫小杞胡乱擦一下脸,开始手忙脚乱地把衣服套在身上,趿拉着鞋子把行李箱从床底拉出来,阿尔弗雷德上一年圣诞送的大蒸笼,大卫寄过来的丑爆的兔子玩偶,卢卡在山上教堂送的戒指……还有昨天在纪念店买来的《飘》的宣传画……
箫小杞坐在毛绒地毯上,一件一件地数着,雨早停了,太阳清冷的光突破云层给人一丝凉气,一切都静悄悄的,静得有些过分,箫小杞突然有些不安,飞快地把这些所有的东西都装进黑色的垃圾袋里,打开房门,把垃圾袋拖到垃圾收集站。
……
接着来又是继续战斗的日子了,从秋季开学以来,法学院的各个教授们皆乐此不疲地用案例来折磨法学院的学生,他们像验尸官一样把案例翻来覆去细细解剖,要求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在阅读案例中最奇怪的方面,举例而言,在一节课堂讨论的开始,教授产权法的伍德教授问到:“首先有没有人好奇,到底这些奇怪的名字表示什么?最高法院,罗德岛,1969,105RI612249A第二414?有人知道他们表示什么意思吗?”
箫小杞正暗自担心自己是不是班上唯一不知道那串乱码表示什么意思的傻瓜,接着如释重负地听旁边一位学生回答道:“我知道最高法院和罗德岛,但是我不知道后面的数字表示什么。”
伍德教授解释道,那些数字和字母是一本记录案例书籍中的引文,这听上去还是比较合理的,伍德教授继续介绍如何从每一个引文中的字母看出是哪个法庭写下的意见,但是箫小杞决定以后再去考虑那些,毕竟记这么多东西她还不累死?
刚把教材合上,想和约翰一起联机玩游戏,伍德教授像是明白了学生们的想法,保证道:“如果你们学会了之后,解读这些像是密码一般的案例引文会在你们从法学院毕业之前变成你们的第二天性,你们也不用再担心在法学院毕业前自己是否会神经错乱。”
这个倒是足够吸引人,箫小杞无视约翰不屑的眼神,把刚把放下的笔重新拿起,老实说这约翰也不知要虐待她到什么时候,如果她继续这样陪同约翰上每一节的法学院的课,那么她离崩溃边缘也不远了。
在一日的课堂上,在讨论其中一个民事案件的时候,本着反正威尔森教授都知道她和约翰那破事了,箫小杞也干脆真把自己也当成法学院的学生了,直接了当站起来说出自己的疑问,“教授,一个在签合同时对客户撒谎的销售员是否能在法律意义上脱身?”
威尔森教授顺着她的假设情节推理道:“如果销售员签订了合同之后毁约,除非有签名文件作为证据,并且运用法典2—205,或者根据任何主体信守自己的承诺后不得翻供的法律原则,他将不会受到法律上的惩罚,如果你想用涉及习惯法法典1—103来辩论此人有罪,除非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令或是联邦贸易条例作为辅助,这名销售员依然会逍遥法外,受到欺骗的顾客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
箫小杞带着些许愤慨不平的口吻追问说:“举例而言,销售员可以撒谎?”
威尔森教授回答道:“嗯?不尽然如此,一例是,销售员可以撒谎,一例是,销售员可以撒谎,一例是,销售员可以撒谎”
箫小杞表示抗议:“这可不公平!”
威尔森教授却以一“你还太嫩”的表情可惜地看向她,强调公平在这段讨论中无足轻重,“不对,不对,公平不是我能接受的一般命题,当然在我家里公平也是不能接受的。”教室内的学生为教授的幽默感爆发出一阵笑声。
当箫小杞的思绪依旧牢牢集中在威尔森教授在分析案例中强调的法律思维上,威尔森教授已经试图令学生的精力从“什么是公平”转移到“法律规定你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公平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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