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吃到了第三个红薯时,外面的天色很艳阳,我相信许多美好的事情都会在今天发生,那时车水马龙的市井中一阵骚乱,正有一骑驰来,健跃壮硕的白马如入无人之境,跳蹄扬跃往往打人们的头顶越过,好在大家只是有惊无险。
尘世留白,只有他像画画一样太着痕迹而来,估计唯一想害死的人是我,因面对他太绝世的速度,我无论是想起来还是看起来,都只有乖乖受害的份儿。
下一瞬,我就要身死马蹄之下时,还有心小想秋阳谷,它终于在脑海中浮现,但一切只是轻轻寥寥的走笔。这样有得想,也算是合了心愿。但见,那马将我当成了燕山飞雪,必要踏过,我即将陷入一个悲情境地。马蹄扬过,我瞧了尘世最后一眼,然后就很后悔瞧这一眼,因为白马带过了沙尘很不巧落入我的眼睛。我迷眼了。
几语也没成谶,轻柔的衣袖拂过了我的面颊,就像是扯了块云擦脸。我一时心魄俱夺一般,悠悠陶醉,无法点拔自己是该喜还是该悲。情绪不通只是发呆之后就见到很是离奇的一幕,目光中全部的红薯带着香气坠地,我则很反常态向上飞起,我被马上的蒙面人抱上了马,扬长而去之前,他向后撒下了一串银钱。由于刚刚虽说几番起落,过于鹘起兔落,我并没有瞧清他的样子,现在我努力挪头,向他瞧去,瞧到一半打住。从前我认为蒙面这回事对陌生人还好唬弄。如果是个熟人就是蒙也白蒙。如今这人的眼睛炯亮如炽很像是一个熟人,但动作举止又如此的陌生,不知让我如何作决。
前后无所绾合,我想了想我的人生之道,基本上在于该糊涂时有幸糊涂,需明白处乍刻灵台清明。他这个蒙面的意思与糊涂相衬,故当糊涂。遂,我口齿清楚时其实故意将思想表达得很是糊涂。我说,“多谢义士相救,就不用相送了。”
然后,我静屏呼吸等待他的回答,当是时马已驰出城去,芳草渐迷人眼,他并无回答。我素知,人们做事都是有前因后果的,还原这个事件的实质,大概不离我与他有仇的前因,最遗憾是现在我难以领略这记仇恨的精髓,不能表现出有言有据的仇或者恨。
从上午驰到晚上,我想他家住得还真是够远。但是显然是我想得远了,家就一直没有出现。我们来到了真正荒凉的所在,草意横流的荒野中我被了抛下,哪儿也没有摔到,倒是压倒了不少可怜的小草。
我意识到了他的用意,估计是我自己不能找回去。这与芙蕖的目的不谋而合。
藉此我猜他可能是芙蕖,至于他为什么能掩饰得这么好,绝对是因为他是个不可多得,不可一见的高手,或者说只能一见的高手。那么,在我今日一见之前,一定是没有见过的,所以他能摆出不同的形态。但现在,在我为数不多的勇气里,我还是不敢揭发他,只是这样与他婉转,说来也真是婉转,我说,“恩公!”怕是光听这个称呼,就能让他颇觉吃辣。
他的目光闪了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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