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手!”
一声暴喝如惊雷乍起。
人们循声望去。
一个戴斗篷的男人执单刀而来,刀砍斧削的面庞没有任何表情。
北蓬挥刀,刀气如波浪狂涌,冲开围成一个圆圈的木柴,把乱斗不止的富乞儿和贱乞儿们推翻在地。
贱乞儿们见到北蓬来了,个个露出欣喜的表情,北蓬看也不看他们一眼,执刀对准四散倒地的富乞儿们。
“说好了十日之内我不进妄诞之城,乞丐之王就要了贱乞儿的性命,可十日之期还没到,你们就按耐不住了,是乞丐之王让你们动手的,还是你们擅自动手的?”
富乞儿们站起身来,无言相对。
北蓬冷笑,“看来,是你们擅自动了我的人,在动手之前,你们应该已经想好后果了吧?贱乞儿受的苦,你们要百倍千倍地还回来,你们做好准备了吗?!”
北蓬狠话一放,准备出手。
富乞儿们手足无措,他们知道自己不是北蓬的对手,正要讨饶,但见佩双刀的乞丐之王携着乞丐之后缓步而来,身后跟着馒头猎乞以及一众富乞儿。
北蓬看向乞丐之王,“你是来救你的狗,还是来帮你的狗?”
乞丐之王看了富乞儿们一眼,眼神冰凉,他沉声道:“你错了,他们不是狗,是我的下属。还有,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帮他们,我是来收拾他们的。”
北蓬冷声道:“是吗?”
乞丐之王挥刀。
霎时间,刀光四溢!
刀气袭向场中的富乞儿们……
只听见“砰”的一声,富乞儿们应声倒地,面露痛苦之色。每一个富乞儿身上或多或少都添了伤,溢出鲜血,有的禁不住疼痛,直接翻滚在地,呻吟起来。
“很好。”北蓬沉声道,“既然伤害你的属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我就不计较了,你放心,决斗之日,我绝不会缺席。”
乞丐之王正要领着一众富乞儿离开,却见到一个左牵黄,右擎苍,头带锦帽,身穿貂裘的金胡子老头穿过人流,站在人群之央哈哈大笑道:“还以为能看一场好戏呢,这就要结束了?真不过瘾呐……”
妄诞城民见到来人,纷纷瞪大了眼睛,来人正是闻名全城的刘老富绅刘不逐!
这个金胡子老头以财富为筹码,赌得全城权势之八九于股掌之中!
试想,如果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有钱人,怎么可能在城中肆无忌惮地举办“丐王会”,期间无一人敢多说一句话?
刘不逐的手段比起乞丐之王,狠辣程度可谓是小巫见大巫。
为了自己的利益,左牵恶犬,右擎苍鹰的刘老富绅刘不逐可以穷尽所有手段,在他那里,好像除了利益,便别无意义!
在很多人心里,这个为达目的无所不用其极的金胡子老头与“绅”字根本风马牛不相及,偏偏金胡子老头就喜欢这个称呼,像是他刻意为之的愚弄——人们再不愿意,也不得不昧着心这样称呼他。
刘不逐扫了众人一眼,秃鹫注视猎物一般的眼神锐利冰冷,“照我说啊,择日不如撞日,难得今天这么有气氛,你们一个是贱乞儿的领头儿,一个是富乞儿的老大,就趁现在,好好分个胜负吧!”
肤如凝脂,宛如女孩的乞丐之王轻皱眉头,他朝着刘不逐微鞠一躬,然后看向北蓬,“我相信你这一次一定会守约,可是我不相信你身后的贱乞儿们。”
“他们以自焚要挟你现身,就是为了阻止你和我的决斗。为了你,贱乞儿们甘愿舍弃自己的性命,这足以证明你是个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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