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转身的那一个瞬间,秦云做出了一个让任何人的想不到的举动来,直接就让还漂浮在空中的那一颗龙珠直接阻挡起来了这一击。
秦云在这一刻,嘴里露出一个小小的微笑,危险的时刻,最好的方式,哪就是安静下来,而秦云此时不但是安静下来,还露出了一个微笑来。
“不好。”
看到秦云的微笑,那些人突然一个愣住了,因为那一击,正好对着了那颗珠子打过去,如果击中了珠子就算是不碎了,哪也可能不能再用了。
“砰。”
龙珠和那一道力量相互碰撞在一起,因为力量的强大,珠子和哪一掌的力量余波,直接就把秦云一把撞飞过去。
“噗。”
一口鲜血从秦云的嘴里喷出来,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双眼一闭,直接就昏迷不过去了。
“嗨,于晓,你今天怎么了,不高兴吗?”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于晓,大一历史系学生,而站在于晓旁边的,就是于晓的最好朋友加闺蜜,从小玩大的小猪了,不过这个女子的名字,真正的名字不叫小猪。
叫她小猪,是因为这个女子实在是太能吃了,除了能够吃外,还是能吃,简直比一头猪还能吃。
“好啦,就这里分道吧,让我静静,我不想和你说话。”
说完这话,直接就在三岔路口和小猪分开了,曾经于晓的家和小猪的是同一条道路的,最后搬家了,就不在同一条道路了。
这两个人,都考上了本省的重点大学,但是让于晓不高兴的就是,自己刚到学校,就被学生们评价为超校花搬的人物,因为原来的校花,根本就没有自己怎么漂亮。
那个女人不爱别人说自己漂亮,但是还没有上课,那个桌子上的情书,简直比自己的书还要多,叠起来,简直比自己一米七几还要高。
这就是于晓的烦恼,于晓暂时还没有喜欢的男孩子,在于晓的脑海中,希望自己的未来白马王子是无所不能的,希望自己的白马王子是一个学霸,也是一个超级天才。
可是这个世界,哪有怎么多的希望,可是,走着,走着,突然间,踢到了一个东西,低下头一看,突然一个回不过神来,直接就愣住了。
因为地下此时唷一个血淋淋的男子,男子的头部并没有看得清楚,因为身体是朝着地下趴下去的。
除了血淋淋外,身上再无一处是伤疤,也就是说,根本就没有发现那个地方有伤疤。
秦云身上的伤疤,只能说是用肉眼可以看到的程度恢复的,所以此时的秦云,只是身上出现很多的血迹。
刚开始还以为是什么杀人凶手,但是突然间发现,那些血液好像是有点紫色的,紫色的血液,还真的让人浮想联翩。
“难道说,这身上的不是血液吗?”
“算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此时于晓本来就心情不好,看到这里有一个人,直接就推开那个人的身体,把秦云的正面给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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