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杜甫,《客至》
天地交融,阴阳交汇。
当萧宵体内最后一丝阴毒鬼气被纯阳真元融解,萧宵的性命终于保住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天道哥,可没有翻旧账、算前科的小性子,当天谴之力终结消散,一度离开萧宵的地府气运,也悄然重返。
天道的逻辑其实很简单:前任地守萧宵,在承受了痛苦的天谴后,一身罪孽自然也被抵消,而她作为最适合担当地守的人选,既然并未死于天谴,天道自然懒得再去寻找新的继任者,直接教萧宵官复原职。
绫罗半解的萧宵,平静而温柔地打量着脸色苍白的秦狩,体贴地伸手替秦狩整了整衣物,轻声说了句:“秦狩,谢谢你。”
气血两虚的秦狩,晕晕乎乎地咧着嘴强笑道:“不谢不谢,可惜妳这头发是变不回来了,要不我回头用黑豆膏替妳染一下吧?”
萧宵抚了抚雪白的发梢,嘴角微翘,摇摇头,应道:“不必了,就当是做个纪念吧。”
“纪念?纪念啥?遭天谴么?”秦狩随口搭了一句,又可怜巴巴地抬着伤口尚未愈合的左臂,吞吞吐吐道:“哎……那个,咱们是不是把诊费结一下?我今儿也是学了一把佛祖以身饲鹰,化解天谴之力严格来说可是逆天而行,妳若是不舍掉点代价,那可就轮到我遭天谴了。”
萧宵笑眯眯地看着秦狩不说话。
不得不说,萧宵笑起来的样子很美。
先前那位冷若冰霜的萧宵,就像是一朵清新悠远的空谷幽兰,美则美矣,却少了几分人味。现在这位真心欢笑的萧宵,则像是一朵雍容富贵的牡丹花,浑身上下充溢着艳丽的色彩与诱人的芬芳。
可惜,秦狩不是花丛老手,不懂赏花。
秦狩见萧宵不答应,顿时急道:“喂!大姐!妳不是要赖账吧?!”
萧宵露出了一丝狡黠的笑意,挺着粉嫩洁白的胸膛,逼得秦狩眼睛都不敢正视,又反问道:“要说‘肉偿’,我不是已经偿过了么?”
秦狩犹犹豫豫地挠了挠头,讷讷地说道:“那层膜……不算吧?”
萧宵“噗嗤”一笑,抬手刮了一下秦狩的鼻子,调笑道:“色鬼,你想哪儿去了?”
说着,萧宵忽然一把抓住了秦狩的左臂,用力一掐,愣是将那处小嘴般的创口扯得微微崩裂,又渗出了几滴嫣红的鲜血。
“要说上缴天道的‘赎金’,你不是用鲜血代我偿还了么?”萧宵很清楚地推断出秦家“诊费肉偿”规矩的真谛,那对清冷的眸子此刻变得热意腾腾,有感激,有敬佩,还有一丝淡淡的迷恋。
秦狩呲牙咧嘴地挣着胳膊,又一脸恍然地抬头望望天花板,后知后觉地喃喃道:“还真是哎?假如天道有意见,天谴早该降到我头上了,看来我这一番大出血却是被当成逆天的代价了啊?”
“等等!”秦狩忽然眼睛一瞪,气呼呼地问道:“不对啊!妳才是患者,就算我这个‘主治医生’替妳垫付了‘医院’要求的诊费,妳终究也得还我的债啊!”
萧宵眉目流转,嬉笑道:“这份债务太重,我背不起。要不,我把我这个人赔给你好不好?”
假如说,之前萧宵只是出于责任、义务以及秦萧两家的利益,便能够无所谓地喊出“生孩子”这种话,那么,当萧宵对秦狩产生了感情后,她的心思却变得扭捏复杂了起来,即便是表白,也只敢披着一层玩笑话的伪装。
因为不爱,所以无所顾忌。
因为有爱,所以患得患失。
“罢了罢了……想赖账就直说……算我倒霉……”
秦狩这个注孤生的死宅性子又发了,他没好气地嘟嘟囔囔着,全然没注意到,萧宵面上笑意的渐渐消散。
“因为……你已经有了她,是吧?”
萧宵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听得秦狩云里雾里。
忽然,萧宵手腕翻转,手中已经多出了一柄匕首大小的桃木短剑,而她也将散落的垂胸长发薅着一扯,“呲啦”一声,割下了一束好似新鲜蚕丝的雪白发丝。
“我们两清了!”
萧宵也不管秦狩答不答应,将落发往秦狩怀里一塞,跟着便麻利地整好了衣服,扭头冲着浑浑噩噩的鹏魔王神魂吹了个遛狗似的口哨,便踏着大步朝着宿舍门口走去。
鹏魔王的神魂晃晃悠悠地往外飘着,倘若不看外表,却是跟个老年痴呆患者差不多了,不过,牠在路过秦狩身边时,隐约对秦狩露出了一丝看见白痴的感觉。
年轻人啊,图样图森破!
“哎……等等!”
秦狩似乎醒过味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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