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之湄迅速换好衣服,仔细看了一下外边,确定没有人后,从床底拿出一个旧匣子,上面刻着纹兰花,打开拿出里面一个五寸长的银筒。
之湄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发现它时早已戴在自己的右手腕上。
银筒上有一个红色按钮,之湄试过,带在手腕上按下后会有一跟钢爪飞出,连着一根钢丝,可紧抓住五十米开外的东西,而后急速收回来。
她叫它做“飞爪”。
这么高科技的东西不可能是这个时空的,说明不是这具身体之物。
之湄思量过,或许应该是抢银行之人的武器之一,至于为何会跑到“水之湄”手上她就不知道了。
它以后会是她的最强的保命武器,也会是最强的杀伤武器!
飞爪里有一层软垫,一点也不咯手,带上去后很自然的贴在手腕上,筒片又很薄,把衣袖拉下就可盖住,不触碰谁也发现不了。
这些天她试了几次,再练些次数应该能熟练的使用了。
到厨房里把一把药锄放进去篓筐里并背起,伸手向锅底抓一把锅灰往自己脸上抹。
做完这些,之湄出门兴冲冲地对白氏道:“娘,我们走吧。”
白氏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灰色短打少年冲着自己笑,脸有些灰黑,还有几个黑痣,高束的头发有些凌乱,双眸却精神烁烁满光华,为邋遢的外表强拉了好多分。
要不是熟悉以及从屋里出来,白氏还以为这是哪里来的小伙呢。
看着白氏惊艳的眼神,之湄知道成了,清了清嗓子行礼道:“夫人,在下听闻您的女儿貌美善良,特前来提亲,不知可否同意?”
白氏“噗嗤”一笑,伸出伤痕累累的手指轻戳了一下之湄的脑门:“你个调皮儿,怎么穿成这摸样?娘都快认不出来了。”
自从那晚水之湄摔破头后,整个人像是突然变了般,没有了以前的怯懦话少,易笑爱说话了,精神也更好了,她自己自然跟着高兴。
试问,谁愿意自己女儿胆怯沉闷?
女儿始终是要嫁出去的,若性格懦懦的,不会讨好丈夫,会被婆婆打压,被妯娌欺负。
做娘的最怕自己的女儿离家后受欺负,不幸福。
“娘,虽然我们家不如从前,也没有了那么多规矩,但自古女子就不该在外抛头露面。您女儿我还长得如此如花似玉,要是山里遇着山贼惦记上或直接掳去怎办,你还不得又哭得死去活来。”之湄吐吐舌臭美道。
水世宏长得俊秀,白氏又是小家碧玉,水之湄便是综合了两人的好样貌,长得高额、大眼、巧鼻……小巧白皙的脸上五官尽是巧美得很,特别是一双华光熠熠的大眼,让人一见就会被吸引住。
她穿越到异世,穿越到这么一个美人儿身体里,也算是完成了由**丝女到白‘富’美的转变了,说不高兴那是假的,但更多的是担心。
美好的东西总会遭人惦记,所以她觉得必须小心一些。
这不,这身衣服还是她前些日子拿了水世宏一件旧衣央了白氏改的。
再把脸抹得暗些,头发再乱些,就是一个标准的穷苦农家小伙了。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白氏笑着嗔骂一句,觉得也在理。
水世宏断腿后,整天只能躺在床上,最心痛的还是白氏,杨姨娘就知吃好喝好烂享受,一点都不为家里着想。
白氏知道杨姨娘不是个吃亏的人,特别是之斌这件事,只好咽下这口气,不然吃亏的会是自己的夫君与宝贝女儿。
现在一大家子的生活问题都落在了自己的肩膀上了,还让自己的女儿跟着受罪,想到这白氏不免暗暗伤愁起来。
之湄看出了白氏的心事,赶紧转开话题逗她:“娘,您今日真好看!”
“瞎说,娘都老了。”白氏娇嗔一笑,眼睛紧张地瞄向水世宏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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