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越下越大,几乎要把整个帝国都变成维基亚。
天气很冷,马儿似乎也没有什么活力,两人跟着前方商队,沿着林间小路慢慢走着。
哈伦哥斯从背囊取出一件更厚的狐皮披风,给哈劳斯披上。
“哈伦哥斯,你不冷吗?”哈劳斯问到。
哈伦哥斯笑笑,“少爷放心,我像您这么大的时候,已经杀过不少绿林强盗了。行军打仗我都不在话下,更何况这点小小的风雪。”
哈劳斯问到:“你从没有跟我说过你之前的事情,我知道你跟着哥哥打过仗,更早之前呢?”
哈伦哥斯笑道:“并没有什么可以说的,父亲不喜欢我,很早就把我丢入军营了。我就在军营里长大,之后就跟着军队出征了。父亲可能都不知道我被他派上前线了吧,说实在的可能不记得有我这个儿子了。”
哈劳斯点点头,“其实,我有一些羡慕你,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少爷现在也是自由自在啊,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哈伦哥斯会一直保护少爷的。”
哈劳斯仰起头,看着穿过茂密的森林飘落下来的雪花,轻声道:“我是被抛弃了啊……”
“让开!军务在身!”马蹄声夹杂着怒吼声,几个帝国轻骑兵从后方追赶上来。
商旅们纷纷让出小道,哈伦哥斯牵着两匹马,拉着哈劳斯站到路边。
骑兵们没有片刻停顿,马不停蹄的从众人间穿了过去,激起一片雪粉。
“这是帝国的信使,”哈劳斯道,“为首的披风上印着一根羽毛。”
哈伦哥斯点点头,“看来少爷还是有用心读过《帝国军制》嘛。走吧,我们继续赶路,天黑前要到达出口。”
“这位少爷,”一个脑满肠肥满脸堆笑的商人靠了过来,“您的狐皮披风是上等货色啊,能不能割爱卖给我呢?我可以出3个第纳尔。”
哈劳斯没有理会他,在哈伦哥斯帮助下爬上马背。
“少爷,少爷!别急啊,5个,5个行不行?”商人拽住缰绳,急忙加价道。
突然他感觉到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回过头,正好对上哈伦哥斯的眼神,不禁让商人汗毛直立。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土匪强盗都见得多了,这个少年眼神中的杀气,比他见过最凶残的土匪头子还要浓烈。
“不要妨碍我们赶路。”哈伦哥斯一只手搭在腰间的短剑上,淡淡道。
“好,好好!少爷您慢走!”商人赶忙松开缰绳,看着两人绝尘而去。
“蠢呐!”一个旅行者骂道,“你也不擦亮你的狗眼,能穿得起那么贵重的披风,会看得起3个第纳尔?300个人都未必想卖!”
商队头领骂道:“别给老子丢人了!亏你也跟着老子走了这么多趟,这小子的保镖一看就是厉害货色,没卸了你的胳膊就你好命了!赶紧给老子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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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快马加鞭,再加上宫廷马场里牵出来的两匹骏马,傍晚就出了森林。在出口扎营休息一晚之后,第二天继续赶路,下午抵达了比格伦,此时雪已经停了。
两个少年骑马在山坡上狂奔,哈劳斯开怀大笑,自己从来没有这么自由的跑过马。
哈伦哥斯指着山坡下的小镇道:“那里就是比格伦,从这里开始就进入乌克斯豪尔公国的范围了。”
乌克斯豪尔,很快就可以见到妮娜了吧?
哈劳斯从未如此开心过,策马向比格伦奔去,哈伦哥斯紧随其后。
比格伦原本只是个村落,但是恰好坐落在乌克斯豪尔公国东部的入口处,往来的商队很多,逐渐发展为一个小镇。虽说是小镇,其实也不过是多了一些居民,三四个酒馆,以及一群喝的烂醉的商旅。
两人在镇上绕了几圈,选择了一个相对安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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