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人,原来是巧颂。
“公公,求您带我回长安吧。”巧颂抱住常俊的腿,哭的凄惨。三年过去了,她仿佛老了十岁般,皮肤黑红且粗糙,头发很是干枯,原本柔嫩的双手长了许多的老茧,居然将常公公的衣裳勾出了丝儿。
“你是?”常公公眯着眼睛仔细看了好久,这才认出跪着的女人是巧颂,他不禁扭头看向白嫩美艳的苏妫,叹了口气:“姑娘,你怎么变成了这样。”
巧颂用袖子将鼻涕眼泪擦干,哭道:“我受不了了,三爷将我一个人放在樽山,他同夫人去县里住了。我每天不仅要早起种地,还要去河里洗那些臭男人脱下的衣裳,不忙到半夜就睡不了。”巧颂原本以为来樽山,能跟姜之齐过上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日子,谁知道却横生枝桠,多了欧阳浅盈和苏妫。
没关系,先解决了欧阳浅盈,再解决苏妫。想是想的挺美,可现实却打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
三年前苏妫搬去了县里,三爷死皮赖脸地上门去骚扰。那时候县里不安全,苏妫正好也缺个看门的,这该死的女人说了,养狗不划算,还是得有个敢打敢杀的男人,便同意给三爷租一间房,可是得收高价房租。
头先一年,三爷在苏妫那里受了气,还会回樽山找她泄欲倾诉,可时间久了,他就越来越嫌弃她了。后面两年索性连来都不来,派了个老妇看着她,让她去种地,洗衣,当厨娘。
她不是没反抗过,前年冬天,她偷拿了银子的一只鞋跑去县里,说是银子掉进了冰窟窿里了。她以为骗苏妫出城,就能趁机把这贱人淹死在河里,三爷就会重新宠她。可她没想到苏妫听了她的谎话,嘲讽地笑了笑,说:我家要吃晚饭了,就不留你了。
就这么罢手?没错,她不放弃,还求过苏妫。
去年的大雨天里,她跪在苏宅外面,拉下所有的自尊求苏妫,让她当丫头,去伺候小姐少爷们。可她万万没想到,里面的苏妫还没有动作,县里的那帮贱民们倒先指责她了:夫人和三爷好好的,你就别无事生非,插足别人家了。
还能有什么办法,她害人不成,求人也不成,只得没日没夜地种地、缝补了。
有时候觉得日子过得太绝望,想死,可又觉得不争到最后一刻,她就没输。比如现在就是个机会,照眼前这个形势,三爷将来一定会重回长安的。可若再磨几年,她真的就人老珠黄了,甚至连长安的丑妇萧氏都比不上了。
“公公,求您带我回长安吧。”巧颂哭的双眼遍布血丝,咳嗽不已:“我实在熬不下去了,我宁愿被关在王府里,也不想当活寡妇了。”
姜之齐一把将巧颂从常公公身上拉下,冷着脸喝道:“你若对七娘没存坏心,我能这么对你?”姜之齐觉得碰这女人一下,都难受的不行,他丢开巧颂,笑的很坏:“父皇叫你来回塔县,这是圣旨,由不得你胡闹。我们都能吃苦,偏你就娇贵的不行?”
正在此时,一阵细鳞铠甲声响起,只见刘能满头是汗地跑到姜之齐跟前,将一封信递上,急道:“三爷,利昭大人从孟古县传回来的紧急军情。”
“哦?”姜之齐忙接过信笺,越看眉头锁地越紧。
“三爷既忙,老奴就先走了。”
姜之齐脸色有些不好,他两眼直盯着信上的字里行间,也不抬头,道:“公公请便。”
常俊没理会巧颂,他直接带着人下山,走到桂花树下时,看见一个英俊的少年踮着脚,抱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娃摘花。
“寒儿,你过来。”常俊早都认识千寒和银子了,他摸着千寒的脑袋,笑的脸上的褶子又多了几条:“一年不见,又长高了。”常俊回头看去,远处的姜之齐正不知和苏妫在商量什么,没空理会这边。他凑到千寒的耳边,低声笑道:“想不想跟公公去长安玩?”
“不想。”千寒的话虽不多,可却不会撒谎。
“为什么?你亲爹就在长安呀。”
亲爹?是了,姨娘和姐姐都说过,爹爹是回长安给老舅公守孝去了,孝满了就会来回塔县。
“我爹快来了,我就在这儿等他。”千寒将花儿插到妹妹的发里,笑道:“我是男人,我走了就没人保护姨娘一家人了。”
常俊叹了口气,他将皇上的玉佩给千寒戴在脖子上,细心地替他塞进衣裳里,轻笑道:“这是你爹叫我给你的,千万收好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千寒一听见这话,喜道:“那我能告诉姐姐吗?她可想爹爹了。”
怎么能告诉姐姐,你那不语姐姐太聪明伶俐了,若告诉她,她不出半个时辰肯定能想通你的真实身份。到时候遭殃的,恐怕就不止一个两个人了。
“寒儿,这是你和你爹爹之间的秘密,谁都不能告诉的。”
千寒哦了声,他仰头对常俊笑道:“我爹说做人要一诺千金,公公你就放心好了,寒儿绝不会说出去的。”
“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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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
元兰亲自做了精致点心,满面春风地去给皇上送去。谁知才走到殿门口,就被赵子俊赵公公给拦下了。
“贵妃娘娘,皇上正在里面和淑妃娘娘,”赵公公说到这儿,便不再往下说了,男人和女人在里边做什么好事,还用明说么。
元兰心里梗的难受,她将食盒交给赵公公,正准备走,谁知殿门忽然开了,一个明艳动人的少女笑着跑出来,她的声音如银玲般动听:“皇上,你来抓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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