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钱有财依旧喊冤,周文宗更为生气,又将玉坠摔在地上,怒声道,“既然不是你干的,那这玉坠为何出现在墙边。小莲如果真的收了玉坠,断然没有将其丢弃在墙边的道理。分明是你指使郑峰越墙而过,在宋湜的药里下毒,慌乱中将玉坠失落在墙下。是也不是?你又指使他人将砒霜放入高大夫家的水缸中,毒死了刚刚采药而归的高大夫和小莲,是也不是?你们也别想抵赖,这两道符上,有你和二子钱良仁的笔迹,你的家中也发现了没有用完的砒霜。证据确凿,无可辩驳。是也不是?你们指使小莲下毒不成,又借算命道士之名,进行欺诈,妄图以此来掩盖罪行,是也不是?你们横行乡里,本官一时不察,让你们更加为所欲为,如今变本加厉,竟借煞气之说害人,是也不是?”
周文宗一连五个“是也不是”,问得钱有财一家哑口无言,因为钱有财的确曾害过宋家,现在两道符上又有钱有财和钱良仁的笔迹,再加上家里搜出了砒霜,所谓的道士无踪无影,郑峰的玉坠又落在了墙边,真是让人百口莫辩。诸多受过钱家欺侮的村民又有旁证,钱有财顿时无所遁逃。只能说,这个祸水东移之计太完美了,让钱有财连审䜣的机会也没有。
其实,周文宗和宋铮都知道,如果真是钱有财下毒的话,根本不可能留下字据。周文宗想到的是,将此案办成铁案,火速结案,以搏得“周青天”的名声。而宋铮想到的是,此计环环相扣,天衣无缝,这样的对手实在太厉害了。
当夜子时,周文宗审案完毕,立即和县衙的公人开始整理案卷,足足有半尺厚。第二天,又请受过钱家欺侮的乡亲们按上手印,宋珏代表宋家签了字。至于钱有财和郑峰,在十多个衙役的强制下,也按下了手印,如此便成了铁案。
周县令现场办案,现场宣判:由于是谋害朝廷命官家眷(宋珏已经接到聘书,算是官身),嫌犯罪加一等。钱有财、钱良仁及郑锋将被逮捕下狱,报知州批准后,秋后问斩。钱有财的大儿子及家人、女眷,被发配到云南戍边。钱家的奴婢秋菊、秋兰被判给宋家为奴。至于钱家的财产,除了那两位当堂状告钱有财的村民,赎回自己的土地外,其余的一切归宋家。这让很多被钱有财欺压过的宋家庄村民,后悔没有鼓起勇气去当堂状告钱家。另外,高大夫需宋家安葬,小莲则会被草草掩埋,以明其恶行。至于齐儿,急于定案的周县令也没功夫去理会,而是选择性地忽略。
八月二十三日傍晚,众衙役押着钱家一干人等,回了莒县城。
之所以如此判决,还与宋铮的努力有关。在周县令审案期间,经过宋铮的指点,宋珏包办了公人们的一切吃穿用度。另外,宋铮与吴氏商量,还让人送了一些辛苦钱,周县令二十两银子,县尉、主簿各五两,众衙役每人一两,这几乎掏干了宋家的半个家底。当然,这些都是瞒着宋珏做的。周县令等人推辞一番后也只有笑纳了。最后,宋铮还让长工宋小四和二黑连夜赶到石山镇,出了一两银子,做了一个牌匾,上书“大齐包公”,送给周县令。周县令自然坚辞不受,宋铮便让人敲锣打鼓,单独送到莒县县衙。
本来宋小公子还想在周县令审案期间,让一群人抬着敞口的木箱,里面填上胶泥,然后压平,再让周县令踩上一脚,留下一个足印,意思是让清官“留足”,最后再把周县令的足印封存在宋氏祠堂,供宋家庄的人世代瞻仰。这种做法自然是效仿后世的奥斯卡,获奖明星们都是留下足印、手印之类的。可惜,宋珏认为此举太过恶心,坚决不同意。宋铮也没办法,他还有一个送“万民伞”的主意,料想宋珏更不会同意,所以就没有提出来。
按照宋小公子的想法,只要把周县令奉承好了,一是钱有财等人肯定会得到重判,二是钱有财家那些财产,宋家能捞到大部分。尽管宋家的危险还没完全解除,但能捞一点算一点,圣人有云,“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又云“有便宜不沾是傻B”。虽然没留什么足印,也没送万民伞,事情还是如宋铮所料,周县令的判决对宋家极为有利。
宣判的时候,身上带病的钱有财当场咽气,活生生得吓死了。周文宗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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