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错觉,这个女人对自己一点好感都没有?
换上这身西装,莫凡自己都要被自己帅呆了,下辈子如果做女人一定要嫁给一个像自己这样的男人。
然而张馨雨闻到慕容白的香水味,这个女人不仅不像吃醋的样子,竟然还把他往慕容白身上推。
“这,这……”
莫凡本以为他对女人的了解程度,已经从0分上升到勉强及格,没想到好像还是一窍不通。
“亲爱的,你怎么了?”一身西装也挡不住莫凡无赖。
张馨雨今晚穿着一件黑色吊带礼服,头发盘成一个高耸的发髻,倾国倾城的脸蛋上没有太多表情,却更像高高在上的女神,让人拜倒在她的长裙下。
裸露在外面的雪白香肩,曼妙的身材,在黑色贴身礼服下的映衬下,更加白嫩,在颇有情调的灯光下甚至泛着宝玉一样的光泽,真的可以说秀色可餐,看的莫凡胃口大增。
“吃东西吧!”张馨雨挪着款款莲步,诱人的腰肢随着步子左右摇动,走到餐桌旁道。
莫凡目光立刻挪到餐桌上,莫凡刚进来时,被两个女佣端上来的牛排,鲜嫩的还在铁板上滋滋作响,旁边配着颜色鲜亮的时蔬,无论色泽还是飘飘香气,都没得挑剔,旁边还坐着张馨雨这样一个大美女,虽然莫凡吃了一肚子水果,仍旧对这晚餐格外的有兴趣。
但是除了吃牛排用的银质刀叉,以及高脚杯盛装的高档红酒以外,却还多出了另外一样东西。
沙漠之鹰,欧洲最早出现的手枪,威力的终极体现者,张馨雨的旁边就放着这样一把手枪。
莫凡眉头顿皱,嘴角笑容依旧,“亲爱的,吃牛排应该用不着手枪吧?”
“但是杀人用得着?”张馨雨拿着刀叉,轻轻切着牛排,尽管动作简单,但都优雅的让人羡慕到哭。
“杀人,你要用它自杀,还是杀我?”莫凡调笑道,缓解下气氛。
不用想,莫凡也知道,这只枪肯定是用来射杀白霜和张贤白的。
白霜竟然敢用子母蛊对付张馨雨的父亲,并且以此来要挟她,如果莫凡是张馨雨,被逼到这个绝路上,恐怕也会这样选择。
“如果你被那个女人控制了,这里面也有一颗子弹写着你的名字。”张馨雨吃着牛排冷声道,冷漠的目光与莫凡微楞的目光碰撞在一起,没有回避,并且一点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不是张馨雨提醒,莫凡差点就忘了,他喝了白霜的酒,体内也有一只子蛊,虽然不足以让他致死,但也是个威胁,并且这只子蛊在莫凡体内阴火的包围下,不停吸收莫凡身上相比普通人磅礴的潜质,以极快的速度壮大。
“亲爱的,我这么帅,你舍得用这样丑陋的一颗子弹解决我吗?”莫凡坏笑这道。
“舍得,被那样的女人控制,你肯定会生不如死,以你的定力必然会帮助白霜做一些丧尽天良的事情,与其让你痛苦的活着,倒不如我给你一枪,让你安乐死的痛快!”
“啊!”莫凡神情一怔,命是他的,这个女人说拿走就拿走,好像他的命跟一只老鼠一样不值钱,并且还说的那么理所当然。
白霜虽然年龄大点,但是保养的比二八少女还要好,浑身的妖气也足以迷倒成千上万男人,就算被控制,听话点,说不定还能钻进石榴裙,享受下熟女的味道,也算不错的下场,被张馨雨一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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