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还不错的几人,更是后悔得心都在滴血。
这几人跟刘慧的关系,可比那个女同事跟刘慧,走得近多了。
只可惜的是,在面对罗峰的故意刁难时候,他们要么选择了冷眼旁观,要么选择了同流合污,现在,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同事跟着刘慧,鸡犬升天了。
到了陆氏上班,刘慧负责的第一件事,就是跟自己的原公司对接陆氏的投资项目,而负责跟她对接的,就是李总本人。
值得一提的是,跟李总对接的时候,刘慧就从李总那边听说了,在她离职的同一天,罗峰也提出了离职。
李总没有挽留他,还提出了让他将他面试进来的小姨子——黄静带走。
但让大家没想到的是,黄静不但不离职,还声称她没做错什么,如果公司要逼她离职,就得给予她三倍的赔偿,否则她就要告得公司倾家荡产。
这事,李总就当了一个笑话讲给了刘慧听。
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足见黄静的没见识,李总可不担心她真能做出什么动静来。至于刘慧,她想了想,将黄静从实习期进来,犯下的几次大错,跟公司造成的损失,全部罗列了出来,交给李总。
这些事情,之前都被罗峰用各种办法给压了下来,其中一部分损失与赔偿,还平均地分摊到了职场众人的头上。以前大家敢怒不敢言,现在,该是到了追责的时机了。
黄静造成的这几笔损失,其实真追究下来,名额也不多——太多的话,罗峰也压不下来——也就二十多万。可这样一笔钱,对才毕业不久、月光族的黄静来说,就是巨款了。
而且,黄静能进到公司上班,其实是罗峰违背了一些公司的规章制度,原本他在辞职的时候,自己乖乖地带走黄静,这事也就到此为止了。可他却放任了黄静在公司的胡搅蛮缠,让李总对他也生出了许多的不满,现如今有了刘慧给的东西,加上黄静的“来路不正”,李总直接安排人资报警处理了。
当自己被警察从才办理了入职流程的新公司带走的时候,罗峰才人生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切肤、入骨的后悔。
黄静这边,则是切身地体会到了她自己亲口说的那一句“告得你倾家荡产”:经济损失都是她直接造成的,她必须得赔;除开这个,她还得联合罗峰赔偿一部分同事的精神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
另外,案件成立,她还会获刑坐牢。若是她不想自己的档案上,从今挂上这么一个污点的话,选择庭外和解,赔偿给公司的数额,又多了一倍。
近五十万的额度,黄静是没有的——她连拿出一万块钱都费劲——最后就落到了她的父母身上。可父母手里也没那么多的现款,只能求到了她姐姐的头上,姐姐也就求到了自己丈夫罗峰头上。
可罗峰自己也还要赔偿公司损失,避免坐牢,别说四、五十万,就是四、五万,他都不想出。
当知道罗峰拒绝帮自己赔钱,父母只能先变卖家里唯一的房产,黄静被气得够呛。
她那样的脑袋,还在气得理智全无的前提下,当下就做出了让自己后悔终身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