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往大了说,就是思想有问题,站在高处久了,脱离了群众,不知道暴雨会淹死人,不知道台风会刮到人的房子。
所以,跟普罗大众同频共振,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是成轶给自己立下的“修养”之一。
纵然,他现在的生活富足了很多,掌握了很多资源,但他不会忘记他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不过刷违博的时候,成轶看到了有个网友的ID叫“那夜未见红”,让他优越感爆棚,他家杨杨的第一次可是给了他。
于是他又情难自禁,拉过茫然无措的杨杨,也不嫌弃她嗦粉嗦的油乎乎的小嘴,动情的吧唧了一口,平等的创死了早餐店的每一个围观的单身狗。
杨晗玉脸红红的,瞅了瞅四周,羞得不行,她还是很不适应在大庭广众之下亲亲,不过这样更好,让成轶有种欺负她的快感。
吃完了饭,成轶牵着杨晗玉来到了公司。
上午十点,公司一副忙碌的景象,用无立锥之地来形容真不为过,因为现在公司规模变大了,办公场地还只有这么一点,确实不够用了,不过新公司已经在建了,明年就能搬进去。
来到公司,员工们一一向成轶和杨晗玉打招呼,杨晗玉在一声声“老板娘”中逐渐迷失。
办公室里,薛莹汇报了一件令成轶意料之外,又意料之中的事:
起点作家狐尾的笔通过藤讯的关系联系到她,让她代为问一下,成轶有没有授权《求仙》的意向,狐尾的笔想根据《求仙》里的故事,写一篇网络小说,授权费可以商量,如果没有意向也没有关系,只要成轶腾出一个空来就行,狐尾的笔愿意飞到莲城,把他的想法和创作思路阐释给成轶听。
总之,狐尾的笔姿态放得很低,最低期望是成轶肯见他一面。
薛莹问道:“老板,《求仙》的授权要给吗?多少价格比较合适?”
“不卖!直接把授权送给他!”
这个不用考虑,本来《求仙》的故事,就是狐尾的笔原创的,就算没有这事,成轶也想把“李火旺”还回去,现在倒还省得他想招儿了。
成轶又补充道:“只要他把影视改编权留给我就行,我出钱买。”
不要授权费?影视改编权也是买,不是要?
薛莹不解:“成总,这不就是白白送给他?”
成轶道:“你告诉他,我是他的书粉。”
“好的吧。”,薛莹点了点头,“有钱就是任性啊!”
现在薛莹飘了,都敢当面吐槽了。
不过仔细一想,也确实,就算让狐尾的笔出钱,他能出多少呢?
一百万?
两百万?
还是三百万?
说实在的,这点钱真不被成轶放在眼里,还不如一句“我是他的书粉”来的有含金量。
从椅子上坐下来,成轶说道:
“对了,奶茶连锁店和游戏公司储备的怎么样了?给我汇报一下。”
薛莹点了点头:“好的成总,稍等。”
ps:也不是故意水,因为审核的原因,这是一章拆成两章了,如果是两章的话就显得没那么水了,主要是一个剧情结束写写日常过渡一下,下一章就快马加鞭了,另外,也是时候开始收女了,接下来的主线就是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