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没有睡着。我一直在思考,黎明将近才终于恍然。
我的方向是不断去写,写出更好的作品,而父母的方向是希望我好好学习不要耽误功课,这两个方向其实并不冲突,只要同时进行就好了。
就当是做两份全职,白天在学校做个职业的学生,晚上回来做个职业的小说家。
这无非是时间管理的技术性问题,学生的工作时间是早上九点到晚上六点,共八个小时,剩下的时间还有十六个小时。
除了必要的睡眠,我只需要保证另外八个小时用在写小说上就可以了。
早起晚睡,利用好所有的闲暇。
之后早上我四点钟起床,写到快九点,这是五个小时。在学校八节课的课间时间,除去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可以有六个十分钟,让我把所有家庭作业完成,如果家庭作业是在课上就能完成的程度,我就空出一个小时来构思情节,晚上到家,吃完饭洗完澡姑且算是七点,如果不困就写到十二点,这又是五个小时。
理想情况下,用来写作的时间已经有十一个小时了。这么一算,小说家的职业生涯甚至比做职业学生还要长些。
我抱着这样的期待入睡。
等第二天我到学校才发现,做职业学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装得跟其他人一样,要消耗我大量的心力,我要跟他们有一样的生活,迷恋一样的八卦明星,听一样的流行音乐,关心一样的鸡毛蒜皮,这是他们多年以来积累的生活经历,而我却要重头来一一学习、模仿。
入戏太深让我有时觉得不是自己,是另外一个谢晚。而那个谢晚才是应该被诞生和存活于世的。
写完之前那个名为《大叔、萝莉和猫咪》的太空歌剧,我才算是离开了自发创作的蒙昧阶段,开始有了文体的自觉性。
我学会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抽离出去,用没有冷暖、不包含感情的、神明一般的客观之眼,来看待在我身上发生的事情。
漫漫长夜里,我开始思考,白天和夜晚,哪个我才是真正的自己?
于是,我开始写下一个故事,同时借这个故事去思考一个问题:
当一个人,出于某种原因,要长期扮演成另一个跟她截然不同的人,过程中,他如何做到不迷失自己?
不是有太多人喊叫着我要改变某个领域而投身其中,三五年之后自己反倒被改变的面目模糊了吗?
有了这个核心点子,剩下的剧情推演,就自然而然,如同白骨生肌般地展开了。
我想了很多个主角最终迷失灵魂的结局。
比如好人误入犯罪的窝点,最终迷失成了邪恶的帮凶,或者罪犯回归和平的世界,结果成了正义的伙伴。
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我想讲的是一个绝不动摇的硬汉的故事,一个演戏时深陷其中,散场时全身而退的故事。
我想用这个故事鼓励我自己,把这出长达一生的戏演下去。
最终,我找到了绝佳的切入点,我决定,故事从一个疲惫的职业演员开始说起,最后讲述到主角一方面成就了被扮演的那个英雄,另一方面也成就了自己身为演员的梦。
虽然或多或少有投机取巧的嫌疑,不过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两全其美的结局。
写一个活在戏里的男主角同时,我本身也在学习伪装,学习跟班上同学打成一片,变成别人眼里的同类,但大部分时候,我还是被疏离在人群之外,要是我努力加入众人的交谈,大家就会在我说完话之后保持沉默,然后接连散去。
就是个话题终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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