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对他有印象,而且印象非常深刻。”
说话的是周助,他坐了下来,似乎在很艰难地回忆过往。
“记得之前我当年参加新声杯复赛的那个时候,就是败在许乐的手里,他拥有我当年最为羡慕的才能,就是灵感。他想点子很轻巧,动笔速度极快,好像是把已经预存在脑海里的文字,直接提现到纸面上来。很可怕的速度。
是的。我写作的速度也很快,但那是长篇小说,我之所以会选择长篇,是因为我自知缺乏想出很多好点子的天赋,所以只能抱着一个脑洞努力耕耘,把坑挖的越来越深,同时填得也越来越多,这给我安全感,虽然长篇也要每天想出新的情节来写,但至少在框架之内发挥,稍微比漫无目的地拓展思维有方向些。
短篇小说则往往是神来之笔,那次复赛的题目我印象很深,主考官先是走到讲台上,看了看下面刚刚落座的考生们,就走到阳光正好的窗台边,拎起一盆根须已经枯萎的芦荟,放在桌子上,然后问我们,这盆芦荟快要死了,告诉它九十九个活下去的理由,让它坚强。”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
周助苦笑接着道:“对对对,当时我也是你们这个表情,整个人肯定完全懵了嘛,这种像是行为艺术样的题目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正在解题,苦思冥想第一个让芦荟活下去的有趣理由时,我瞥了一眼旁边的许乐,他一边笑着,一边打完草稿开始写正文了。
要知道考试是会发两沓纸的,一沓上面没有印刷文稿格,这是草稿纸,随便在上面写什么都没问题,如果不够考官还会再发,但另一沓印了格子的,就是考试正式用纸,每个人发放的数量是有限的,没有备用,这是为了控制写作总字数的下限和上限。
我看得很清楚,许乐是直接写在正式用纸上的,神色间非常从容。
甚至让我感觉他平时的工作就是植物励志师,在植物园里专门给那些濒危植物打气加油。他太熟练了,真的。”
“那后来你写的怎么样。”陈竖问。
“显然是技不如人,九十九种理由我倒是紧赶慢赶写出来了,但这毕竟跟我平时的训练有不少关系,但我已经是把日常生活之外的所有时间,都拿来构思,才绞尽脑汁想到这么多的。纵然如此在写到八十几条的时候,就有种自己在说胡话的感觉了。我不理解,许乐是怎么做到如此举重若轻的,莫非他的一天真有四十八个小时不成?”
“不过我记得,当年你其实是通过复赛了对吧。决赛是因为初赛的事情才被取消的?”
陈竖继续问,周助自从在李带的帮助下有了新的写作方向,现在已经不再害怕提及过往。
“没错。但我自己心里其实知道,我在写作的实力上是完败给许乐的。”
“何出此言?”李带也有些好奇了,“最终的结果是你也写完了,他也写完了,你觉得你写得很艰难,说不定人家也是啊,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你又没有看过他考卷上写的东西,怎么就知道他写的一定比你好?”
“这就说来话长了,因为当年的复赛共由三部分组成。第一轮的题目刚才已经说了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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