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
尤其是在重金属、硬核朋克愈发流行后,键盘手的地位愈加每况日下,甚至给大多数人的感觉就像个效果器。
但在一个配置完善的乐队中,键盘手绝对是乐理知识最扎实丰富的一个。
一个乐队中至少需要五个位置:主唱、吉他、键盘、贝斯和鼓,若说这其中哪个位置技术最全面,键盘手绝对排名第一。
自从摇滚乐开始盛行,键盘手的武器已经由笨重的钢琴变成了keyboard,也就是俗称的电子琴,学名叫音乐合成器。
想要制作音乐,keyboard是最基本的设备,一个专业的音乐制作人甚至可以只用一台keyboard就制作出一首完整的音乐来。
曹吾穿越前火爆全球的电子音乐,就是得益于合成器技术的发展。
记得乐队解散那天的饭局上,卢青松喝醉了酒,哭得撕心裂肺。
后来他去了哪儿来着?好像回老家当了一个音乐老师。
至于最后一排,那个趁着老师写板书的时机迅速将一整个包子塞进嘴里,没嚼几下就往下咽,被噎得直翻白眼的黑胖子,则是乐队的鼓手,名叫巴图。
没错,他是蒙古族,也是曹吾在这个班中唯一熟悉的朋友。
他和曹吾是发小,他爸爸和曹吾的妈妈是市歌舞团的同事,一个是马头琴乐手,一个是歌唱演员。
巴图家是马头琴世家,他爸爸,他爷爷,他爷爷的爷爷都是马头琴手,但到了他这一辈儿,却突然迷上了架子鼓。
看着老朋友们年轻的面容,曹吾心中五味杂陈。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大家或许根本不会踏上这条路,吃那么多苦了。
重生了,还要走音乐这条路吗?曹吾有些迷茫。
拥有了先知先觉的记忆,是不是该像那些小说里一样,又是炒股,又是买楼,以赚钱为主?
还是再闯一次音乐圈?
后者有多难自己尝试过,已经有所了解,后果也一清二楚。
上辈子让大家跟着自己过苦日子,这辈子难道继续吗?
而且,上辈子自己都没混出头,这辈子凭什么就一定行?
音乐圈很现实,有才的人多了去了,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混出头的。
想要成名,实力,背景,手腕,哪样都不可或缺,还得运气之神站在自己这边才行。
该如何抉择?
叮铃铃!
下课铃声响起,曹吾叹了口气,还是顺其自然吧!
“曹吾!有人找!”
回头看去,曹吾看到一个阳光帅气的高个男孩站在后门处冲他招手。
能将校服穿出男模感的男生颜值绝对耐打,张浩哲正印证了这点。
只是靠在门框上,双手简单插在兜里,便吸引了班上大多数女生的目光。
“哇!快看!后门有个帅哥!”
“张浩哲!是他!艺术班的,听说他初中时候就组了个乐队,他是主唱!”
“我和他是一个学校的!看过他演出!太帅了!简直和专业乐队一样!”
……
向后门走去,曹吾听着窃窃私语的议论声,暗自有些好笑。
初中的小屁孩,能排出一首完整的歌就已经不错了,专业个毛线!
而且,老子当时也在台上弹吉他,怎么没见你认出我呢?
“快点曹吾,跟你说个事儿。”张浩哲伸出手来,一把搂在他的肩上。
如同看到猛虫毒蝎般本能的想要挥手打掉,但在最后关头僵硬着架起他的胳膊,曹吾只觉得被一条滑腻腻的蟒蛇缠绕在脖子上一般,霎时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当然,这只是错觉,曹吾深吸了一口气,迈步和张浩哲走出教室。
他已经知道是什么事了。
张浩哲准备将他踢出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