抹完之后,把自行车撑起来,用力一转轮胎,刺溜一声,接着轮胎转动如常。
准备ok,叶南衣服也不脱,直接穿上明黄色的环卫服装,带上帽子,把自行车扛到门口,就来到窗前静静等待着。
虽然到了傍晚,但在夏季穿上秋冬时的衣服,也让人很难受,不一会,叶南就出了一身的汗,领口都有些湿润,但他却像什么都没有感受到一样,依然站立不动。
如果有人看到他现在的模样绝对会大吃一惊。
以前穿金戴银,身上全是国际名牌的富家少爷,此时却穿上脏兮兮的环卫服。
人,都是会随着环境而改变的。
叶南感觉这没什么大不了。
过了十来分钟,叶南一眼就看见一个文静的小姑娘慢慢从远处走来。
小姑娘肤白貌美,亭亭玉立,出落得像朵白莲花。
虽然还没有发育完全,但却依引人注目。那些喜好萝莉的大叔看到,恐怕会把持不住。
是蓝笙回来了。
楼下形成犄角包围的六个混混中果然有人认识蓝笙,其中一个跑到捷达车边说着什么,在蓝笙进楼梯道以后,他似乎得到了疤脸混混的指示,从后车厢拿出一个麻袋跟了进去。
叶南想立刻下去,犹豫几秒,咬咬牙还是没忍住打开门冲了下去。
“玛德!”
他无法做到眼睁睁看着蓝笙遭毒手。
年轻人总是热血的。
到了一楼,却不见蓝笙的踪影也不见那个跟进来的混混。
抬头一看,就见那个混混扛着一个麻袋向面包车走去,麻袋里装的就像是死物,蓝笙被打晕了。
此时此刻,叶南发誓,他真的想冲过去救下蓝笙,然后打断那个混混的手脚,杀了疤脸混混。
“小不忍则乱大谋。”叶南打算先看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他明白自己此时此刻真的很不像个男人,但他要一次性解决疤脸混混,就只能等。
那个混混把装着蓝笙的麻袋塞进了面包车后车厢,然后就回到了他自己的位置,而疤脸混混依然呆在车里。
叶南松了一口气,疤脸混混虽然色,但不急,还好他现在不打算对蓝笙下手。
丫头此时是安全的。
也许是上头老大下了死命令,这次必须解决自己,疤脸混混才能忍住。
叶南开始快速上楼,但每上一楼,他都要从楼梯道的窗户往下看,看疤脸混混是不是依然坐在车里。
他害怕,害怕在他上楼期间,疤脸混混改变主意,钻进面包车,而他没看到无法及时救下蓝笙。
如果在他上楼的时间间隙里,真的会那么巧,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给蓝笙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叶南死都不会原谅自己。
还好,疤脸混混依然坐在车里,叶南每上一层楼用两秒,而他不可能用两秒的时间下捷达车然后走进面包车。
从楼道再看最后一眼,叶南连忙开门跑进家里,从窗子继续注视。
这一看,就到了晚上十点。
中途疤脸混混一伙人吃了外卖,而叶南滴水未沾,依然站立不动,他要时时刻刻保证那些人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要保证蓝笙不会出什么意外。
终于,疤脸招呼那六个混混回面包车,打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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