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边的声音并没有因为“孤雁”乔斯林动作的停止而停了下来,恰相反这些声音却随着秒针的旋走而变得逐渐响亮和清晰。“孤雁”又仔细听了听,才知晓这是两个相伴巡视的警察在外边不远的位置的对话。只听见他二人其中的一位大声地报怨道:
“这该死的布曼,死在哪里不行,偏要死在这该死的岛上。白天还好,清清静静的,就当是渡假打发时间。可晚上呢,这个该死的岛上什么都没有,可我们还是得帮他看家,真是晦气。”
“得了吧,乔尼。你就别再报怨了,我倒是觉得在这个岛上挺好的,至少不用再看那些成天坐在办公室里的老家伙的脸色行事了。”另一个家伙,也就是把他的同伴称作乔尼的家伙,却并不像那报怨的那位一样大声的嚷嚷,说话是有理有节,有分有寸,光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既认真且耐心的家伙。
“好?哪点好了?路上连个灯都没有,走个道还得靠你手上那个,电筒。”
“好了,好了。我们赶紧查吧,查完也好回去睡觉。”
“好好好。查查查。”
这位乔尼先生显然是满肚子的怨气,又是心不在焉,而且对于他手里的差事是极不情愿。想秘,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搭档在一旁极力安抚,可能这家伙还真会撂挑子偷去睡觉去了。不过,有了同伴的监督,他也不便过分使性,只得陪着搭档一起朝布曼先生的住所的方向继续寻视。而他的那个搭档,显得可比他敬业许多,只见他不仅四处张望着房屋周围的警戒布带是否完好,还不停地用手中的电筒扫视着屋内。顿时,由于他的电筒电力十足,强大的光束照射下,黑暗的房屋立马就被照得亮亮堂堂的,刹一观还真像个天白。而在屋内,“孤雁”与乔斯林看起来就更觉夸张了。但见,光是从门上的玻璃透射进来,东边一晃,西边一摇,使得二人的头顶就像是被电影院的放影灯照过一般,随处都可见布满了时明时暗的灯雾。此时乔斯林可能是为了躲避这些灯光的缘故,身体不自觉自主地向一边挪了挪,不想这一挪却把地板上的什么东西踩出了声响来。如果只是放在平时,那也应该不算是什么太大的动静,但在静悄悄的此刻那声音听起来却比电闪雷鸣还要高亢。吓得“孤雁”赶忙伸手抓住了乔斯林的脚跟,制止住了她的再次移动,并且还帮助她轻轻地把脚放下。可是,即便是这样的亡羊补牢,还是显得稍晚了一些。
“谁?”那个乔尼先生身边的家伙警觉得像只狐狸,就只是一点点的声禹也没能瞒住他的耳朵。他在大喊了一声后,又迅速将手中电筒的光束定在了窗门的方向,然后也急忽忽地朝门口这边跑了过来。
“温斯。你等等我。这么着急干什么?都这么晚了,谁还会来这个鬼地方?”又是那个叫乔尼的家伙拖了后腿,只见得他刚想跑动,可能是蹬得太急,一下就把自己的鞋子踢掉在一旁,然后就只能单腿踮了起来,四处寻找他的鞋子,想捡起来重新穿上。“你快帮我拿电筒照照,我的鞋子掉了。见鬼,我怎么找不着。”
“哎呀,你又在搞什么鬼?你自己的电筒呢?”原来另一个警察是一个叫温斯的先生,他本还指望乔尼先生能够追上来帮自己一把,可没想到那个家伙丢了鞋子之后,竟在第一时间跑去找鞋去了,气得他语调是直往上扬,可他却偏又不能不管那个叫乔尼家伙。
“忘充电了。”
“哎!你?都不知道你能干什么?”温斯先生口中叹着气,但还是回转了回去,拿起电筒照着帮搭档乔尼四处找鞋。
“嗨。我说你!我能干什么?没有我,你能呆在这警察局?”那个乔尼倒是颇有些当仁不让,还拥有着满世界的道理。
“好好好。我知道,我来警局工作是因为你,可我们现在是在工作啊,你总不可能让我现在就得横七竖八地感激你吧?”
“工作怎么了?是有杀人了还是有人放火了?有吗?有吗?”乔尼先生一手抓在自己同伴的肩膀,只是他可没关心其他的事,只是专注着在寻找他的鞋子,更没把同伴的话当回事。
“没有。可是那边有动静,我们总得要去看看吧。”
“看!当然是要去看。可你也总得帮我先找到鞋子再说吧。”
“你鞋不是在那儿吗?”
“哪呢?”
“那不是!”温斯先生把手中的电筒往地上一照,指着那个鞋子,说道。
“谢谢。”乔尼先生这才跳了过去。“总算找到你了。”
幸好有这个不成器的乔尼,他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便把跑在前面的温斯给叫住。不单如此,停下来的温斯先生还不得回头过去帮着他找鞋。不过他一折腾也好,这可为“孤雁”他们赢得了不少的时间,只见他们趁着那两位警察还在磨蹭的劲,也急急忙忙赶往后边的窗户的位置,然后又轻轻地打开了窗门,与乔斯林先后从那儿跳了出去。真的时间就是掐捏得如此准确,当“孤雁”二人刚跳出去时,那两位警察也赶到了门口。又听见那二位警察再次说话的声音,“孤雁”刚提到嗓子眼的心才算是放了下来,示意乔斯林暂时别动后,他才顺着屋子的边缘绕到靠前边,偷听起二人的交谈。
“乔尼,一准有人来过了。你快看,这封条像是被谁给撕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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