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恩斯他们的运气不错,在森林中逛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是收集到了另外四只角兔的角。
而造成的后果是四只可爱的兔子丧生,以及里恩斯他们差点在森林中迷路。
森林的情况很复杂,一根根大树遮蔽天空,底下还灌木丛生。
没什么经验,想要找到几只兔子还真不容易,就算发现了,想要抓住也不是说做就能做到的事情。
那些角兔,动作迅捷,感官机敏,一旦发现有猎手靠近就直接释放“麻痹雷击”,然后掉头就跑。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犹豫和停顿。
不知道这套动作,到底经历了多少代角兔的牺牲才形成了这样的本能反应?
活着不容易呀,特别是肉质细腻鲜美的角兔而言。
在森林中,基本算是食物链底层的它们,大概也只有靠着这套本能反应,才有可能从猎食者口中保住生命。
经过一番商量和讨论,选定一人“牺牲”后,另外两人通过围堵的方式,终于抓住了机敏的角兔。
嗯……说抓住也不对,因为里恩斯是依靠爆发力直接冲到角兔身边,一剑斩杀的。
里恩斯他们有些狼狈地离开了森林,回程的途中又杀死了几头魔物,取下它们的特殊材料。
准备回去直接接取任务,当场完成。
里恩斯他们看到有不少暗卫老人都是这么做的,家族也不在意。
反正你只要完成任务,帮家族赚取到利益就行。
……
外城区,街道上。
走了半天路的里恩斯他们,终于是回到了城市之中。
“等等,我去买点东西,很快就回来。”
突然看到一家店铺的里恩斯停下了脚步,转头对另外两人说道。
“汤姆文具店?你去那里买什么?纸笔?”
“你要那些东西干什么?”
哈里曼看到里恩斯准备进入的店铺,疑惑地向他询问道。
“纸和笔能用来干什么?当然是记录了。”
“我准备通过日记的方式,记录下每天的生活。”
“当然,顺便也练习一下写字,免得好不容易学会写字,就因为长时间不写而忘记了。”
里恩斯随口回应道。
这只是随口找的理由而已。
自认为是正经人的里恩斯,怎么可能会像马文一样写日记?
“对了,你们要不要也买一份?”
“就算不像我一样写日记,遇到一些有趣的东西记录下来也不错。”
“人的记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靠谱。”
“简单的记录,可以有效帮助我们更好地回忆起应该记得的东西。”
里恩斯再次说道,说着他便走进了店铺。
本听言,点头赞同,然后也默默跟着进入了店铺。
“好吧,你们都准备买,那我也买好了,权当买回去练字算了。”
哈里曼无奈道。
最后三人在这家“汤姆文具店”各自买了一本装订的笔记本,几根羽毛笔,以及墨水。
拿上东西,里恩斯他们踏入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街道,向着内城的家族驻地赶去。
……
随后的十几天,里恩斯他们也像其他暗卫一样,忙碌了起来。
每日奔波于各种任务之中,只为攒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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