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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入秦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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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说是墨家也没错,我如今在墨家那里也有挂着一个长老的名分呢。走吧,到工坊的道路已经拓宽了,马车可以直接走到那边的。”

    ……

    “你这次来的还真是赶巧,再晚些我应该就会出发前往秦国了。”前往工坊的路上,潘启和韩非说着话。

    “哎?先生要去秦国,不知先生要去秦国做什么?”听到潘启这么说韩非立刻问道,原本他还打算拉拢潘启到韩国去呢。

    “如今秦国新王即位,所以我要到秦国去为官。”

    “?潘启先生为何能肯定去了秦国就一定能做官?”

    “秦国不是发布了招贤令了吗,既然召集天下贤才且不论出身,那我为何去不得?”

    “那是秦孝公发布的,现如今秦孝公早已死去多年了。”

    “死了?”潘启看着韩非。

    韩非,韩国九公子。

    叹息了一声,潘启才对韩非说道:“秦国最大的特点可不是人亡政息啊。”

    商鞅这个人很厉害,有多厉害呢?历史上只有他一个人变法成功,而且死后所变之法依旧在实行的。

    纵观后世一位位想要变法维新的人,如王莽、王安石、张居正、康有为等等,都是中道崩殂,变法有如空中楼阁,一触即溃。

    虽然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但是后是的名气还是不如商鞅的大。

    再加上秦国有如天赐一般,连续七代皆是明君。就算秦孝公死后,秦孝文王因为商鞅用墨刑处罚了自己的师父而不喜商鞅,将之处死了,但商鞅的新政依旧没有废除。

    而到了嬴政即位,就算是大权独揽的吕不韦,也是为了秦国而呕心沥血,广招门客,为秦国的未来发展而编写。

    “自春秋以来到如今七国并起,华夏四分五裂,战火连绵了多少的年月?多少炎黄子孙在纷乱中毫无意义的死去,如今一天下者唯有秦国,所以我要去助秦国一臂之力,让和平降临。”

    当然,除了秦国外六国都是王侯将相皆有种根本不符合自己的理念,还有只有天下一统才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帮自己踏上上古仙神之路这种事潘启是不会说出来的。

    ……

    “那么后会有期了,潘启先生。”院子前韩非向潘启道别。

    “等一等,我有东西给你。”

    虽然潘启认为韩非在某些方面很蠢,回韩国之后简直就是顶着死兆星再行事,最终落得个年纪轻轻的就死了,还没有自己世界历史里那个活到49岁才死在秦国大牢里的韩非活的长,但不可否认韩非在上面的天赋才情。

    “?”见到是一本书,韩非拱手接过,然后翻了一页:“……这是!!!”

    法的本质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对其教育,改良。

    法律是……

    从潘启手中接过书本,韩非只是匆匆看了第一页,就移不开眼了。至于这本书里面是内容是什么?那是潘启将各种法律定义写在上边,而具体的法律条文并没有一条,因为法律条文总会因环境、时代的不同而不同的。而且潘启相信给了韩非这一本书,未来自己绝对能收获一本不一样的韩非子。

    “韩非谢过先生的赠书之恩!”回神韩非恭恭敬敬的向潘启行了一个大礼。

    “好了回去吧,代我向荀夫子道别,今后你们要拿白纸可以直接到桑海城的墨家行馆去拿,具体的情况我已经向墨家行馆的墨家弟子说明了。”

    “非,知道了。”捧着书,韩非道别,现在韩非只想赶快回到小圣贤庄把手中的书细细品读理解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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