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害怕。”高重山和林露独处的时候,才会说出心里最深的担忧。
“你也会怕,我以为你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呢?”林露勾住他的脖子,笑得眉眼弯弯,歪头看着他的模样,象一只等待顺毛的猫咪。
“我怕的事情可多了,怕自己变成曾经最讨厌的样子,也怕自己找不到初心迷失方向。”所以小眼镜也算是他对自己的一种提醒。
“你的想法可真是奇怪,明明其他人想的都是怎么将企业做大做强,怎么多元化经营。”
“所以你喜欢的人是我,不是他们啊。”
“什么呀。”林露举起拳头捶他的胸口。
“不说这个,你毕业之后分配的事,怎么说?”
“我现在实习的杂志社,倒是想让我留下。”九三年的年底,林露已经是大四的学生,已经在实习并且准备毕业论文。
“你自己怎么想?”
“我觉得杂志社的氛围不错。”林露实习的正是Z杂志,转载过高重山采访的那个杂志社。
“也很适合你,我看了你写的采访稿,角度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更加的人性化,也更愿意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思考。”
“哈,你真这么想,你不知道,实习生的稿子能刊出来有多难。你每看到一篇,下头至少有一百篇被毙掉的。”
林露回学校的时候,小心的叫高重山把车停在远离学校的地方,再自己走进去。
没走两步就遇着同学,上前一搭她的肩膀,“可以啊,早听说你男朋友是个有钱人,你还藏着腋着不让看。”
“你们一个个能说会道的,我怕他受你们欺负。”林露振振有辞。
“对了,GO基金提供了奖学金,可以资助留学生的事,你知道吧。”
林露点头,“我没有留学的打算。”
“他们也招人。”
“我不喜欢他们。”林露直接了当。
“我最喜欢你的就是这一点,不喜欢就说不。”同学感慨一声,在一个岔道和她分开。
同学停留了一会儿,等到另一个女生,两人才一起结伴继续往下走。
“你刚才遇到林露了?”
“嗯,她对GO基金没兴趣。”
“啧啧,全校也只有她这么好命了,找工作还能挑挑捡捡。”
林露身上有着非常鲜明的标签,爱憎分明,敢于拒绝,对于不喜欢的人和事,她敢干脆利落的说不。
别以为这是简单的事,在当时,这是非常不同于常人的性格。
“对了,有件事,我告诉你,你可别告诉别人。”后来的女生,俯耳传话,“听说,她现在实习的杂志社被她男朋友花钱收买了,接收她是板上钉钉的事。”
谁都想留在海城,但大学生毕业分配,不可能人人都留在大城市,大部分人都会被分配回老家或是附近的城市。少部分人,甚至会被分配到离家乡很远的地方。
留校任教也好,分配在当地也好,都是数得着的好工作。
“凭什么?”果然,这一波仇恨直接拉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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