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露很认真的听着,“我大概懂了,就是有点玄乎。”
意思就是说,别来这些虚的,说点实例。
双手托起桌上热乎乎的糖炒粟子,举过头顶。
“就比如说,我当初下山,为了摆摊跟王叔套近乎。王进知道我来县城,立刻过来看我,看到我摆地摊,也没有半点嫌弃,还是很热情的招待我。你知道吗?其实,我们读书的时候,只是普通同学。”
林露有些明白了,手里的粟子没有放下,意思是让他继续。
高重山读高中的时候,心思都用在了学习上,也不擅长与人交往,并没有什么铁哥们。要说关系好,同桌大概能算一个,两人的兴趣爱好也很像,喜欢听音乐,喜欢唱歌,喜欢诗朗诵。
两个人聊天的时候,也确实是从来不缺话题。
但就是这个同学,高重山踩着三轮车给客户送货的时候,扛着货搬上楼给客户安装的时候,都曾遇到过他。但是他,只当没有看见。
林露生气了,非常生气,握着粉拳,“这个人太讨厌了,职业不分贵贱,人人平等。”
虽然知道是喊的口号,但至少,她的朋友如果从事体力劳动,她不会装作不认识。
“诗朗诵?”林露的重点,很快就偏了,缠着高重山给她来一段。
“要听要听,人家要听嘛。”撒娇的女人好不好命高重山不知道,但明显是能要他的命。
“当你老了。”低沉嘶哑的声音念出第一句。
林露立刻放开手,专注的看着他,眼里闪烁着的,仿佛是星星。
“当你老了,头发白了
睡意昏沉,当你老了
走不动了,炉火旁打盹
回忆青春,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真好听啊。”回味良久,林露才慢慢说道:“叶芝的诗,写进了人的心里。”
学校里也曾听人念过,但都没有什么感触,但今天高重山再念,却被感动到热泪盈眶。
听歌,念诗,最怕触景生情自己代入。
“当你老了……”这一次,高重山是用唱的。
林露沉浸在歌声里,都忘了自己是为什么来的,什么顾嫣,什么杨鹏,统统都扔到了脑后。
杨鹏最近有点慌,不管走到哪儿都有人跟着他,人家什么也不干,就是时不时在他面前晃一下,露个脸,让他想报警都没理由。
被盯得心慌意乱,半个月下来人都瘦了一圈,轮胎被扎了怀疑是这些人干的,出门钱包被摸走了,也怀疑是这些人干的。终于等到开车撞树上时,他实在忍不了了,坚信这些人想要他的命,连夜收拾东西,逃回省城。
高重山一摊手,“我可什么都没干。”
他确实派人去杨鹏跟前晃,但也确实什么都没干。至于轮胎被扎,钱包被偷,根本就是稀松平常的事,天天都能看打架的年代,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至于杨鹏怎么想,那是他的事。不过没想到,他胆子会这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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