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快餐式的时代,也是一个网红嚣张的年代。
只要你会胡说,会忽悠,更会懂得装,那,你就可能会发家致富。
当然,你得有一定的天赋。
我没有什么天赋,更不会胡说,也没有谁会听我的忽悠,至于装?我更加不会。
我站在江边又想了很久,很久。
我感觉,我跟个废物差不多。
明明爱情已经到来,可,我又没有办法去接住。
我很不甘心,我脑中全是于菲菲的音容笑貌。
“喂,兄弟,你真的没有走啊!”突然,已经走了许久,不知为何又走回来的李可夫又走了回来,还跟我打了声招呼。
我有些不明白,他这是真的没落了?还是,只是在故意的体验生活?
我转过身,我看着他,很认真,很认真。
他被我看得有些不自在。
我终于好像赢了一回。
“哈哈哈!”我莫名其妙地仰天大笑,我也不知道,我为何会这样,感觉,我好像就是一个神经病。
站在我不远处的李可夫只是微微一笑,好像,这样的我,他才放心似的。
他没有开口说一个字,我也变得沉默了。
江边,还是那个江边,只是,很远,很远的那个角落,好像冒出了一丝丝的白光。把笼罩下来的黑暗给捅破了一丝丝的开口。
白光,越来越大,四周的云朵好像都被它给染成了半黄色。
我知道,那是太阳初升的地方。
我静静地看着,内心没有那么激动了。
我有些渴望地想从那里找到答案,一个可以让我知道前方之路的答案。
李可夫也静静地站着,我不知道,他的心头在想什么?是回忆?还是感概?更多的,我觉得,他应该是在后悔什么吧!
我们谁都没有打扰谁。
直到太阳的大脸完全冒出,把江面都照得一闪一闪的,我才默默地收回目光。
我转身,看到了胡须拉碴地李可夫的全脸,他的头发是脏兮兮的,好油好油,仿佛,其中还有一些小虫在爬。
我自然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胡须,才发现,我的胡须也很长了。
我没法笑话他,我也笑不起。
他应该是无家可归,可我,还不是一样吗?
我们都是天涯过客。
“哈哈!”李可夫笑了,笑得很大胆,好像是一种洒脱,不过,我却听出了他的各种后悔之意。
我没有笑,因为,身后的不远处,好像已经多了几个人,他们有的在晨跑,有的练太极。我不想被他们当成神经病。
不过,好像都没有人愿意用过多的眼光来注视着我们。
我知道,这是应该的,社会的最底层,是多数人都不愿意去看的。
我也不例外,如果于菲菲不是长得很好看,我会那么纠结吗?我想,我并不会,我只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也想拥抱美女。
时间,总是不会等我,转眼,太阳又升得高了一些。
我想走了,因为,老是站在太阳底下,我觉得,我真的就是一个神经病。
我往不远处,不知何时多了一个阳光早餐的摊点看了看。
我肚子是不饿,不过,我就是想喝一杯豆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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