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再次在屋子转起来圈,从一台电视机后面找到了一张照片。
上面两个人,一个是莫尔斯,另一个是一个穿着粉红公主裙的女孩儿。
女孩儿年龄大约十几岁,一张粉嘟嘟的脸,煞是可爱。
作为一个土匪头子,竟然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儿。
这时,沈君卿向她走了过来,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指着照片上的人。
“这不是他的女儿,脸型一点也不像,这个女人是纯种白俄罗斯人。”
“什么意思?”
“在这里,在这个国家,有一个习俗,有些钱的老男人会买几岁的小女孩回来,以女儿的方式留在自己身边,但却是尽妻子的义务义务,从十岁开始。”
沉迷吓得丢下了照片,这样的‘秘密’在她听来真的很吓人。
一个‘买’字背后有无情的人贩子,还有一个痛失爱女的家庭,难以想象自己千辛万苦养大的小公主被人拐卖去做性奴是什么感受。
但是愤怒和痛心的时候,却也无能为力。
因为沈君卿的用词是习俗。
这个词表示了这样的悲剧在这个地方很盛行,一种犯罪行为已经沦为了习俗,那已经没有办法约束了。
看着她的表情,沈君卿又是一笑,迈开腿,从她身边离开。
“阿迷,你也别想太多,这里的人很穷,生下来的若是女儿,百分之八十都是会被卖掉的。”
沉迷不敢回头看他,她觉得他真的好可怕,为什么他会变得这么可怕。
久久没得到回答,沈君卿再次走到她身边,伸出食指挑起沉迷的下巴,她的眼里还有来不及隐藏的情绪。
他轻声笑了笑,收回食指,转身离去。
“阿迷,这个世界上的人一点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世界。”
他这句话沉迷听不懂,但她还是迈开腿跟上了他的脚步。
沉迷最后回头看了一眼照片上的女孩,她笑得好灿烂,眼底却是一潭死水。
最可怕的到底是什么。
沉迷跟着沈君卿走着,脚下的冰凉把她激动的心也渐渐变凉,最终沉静下来。
沈君卿穿过一扇又一扇的门,最终来到一个灯光很刺眼的大厅。
太刺眼的灯光让人有短暂的失明,沉迷闭着眼躲到沈君卿身后,后者背挺得很直,眼睛微眯着。
“莫尔斯先生,您这是何意呢。”
空间里响起诡异的笑声,灯光却暗了下来。
一身西装的莫尔斯从灯光后走出来,不知为何,一张脸有些狰狞。
沈君卿故作惊讶地捂了捂嘴,“哇,莫尔斯先生,你的脸怎么了,整容整坏了?您要整容怎么不早说,我给您介绍医院啊,报我的名字,手术费打七点五折。”
莫尔斯依旧是笑着,抬了下手,周围的灯光恢复正常,但沉迷的眼睛却微微刺痛着,她抬手揉了揉,却是越揉越痛。
莫尔斯的视线绕过沈君卿落到了沉迷身上,“这光经过特殊处理,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没什么特殊。但是对于一个常年练习瞄准的狙击手来说,效果会很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