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乞买这些日子被天京城的火器欺负的不轻。他本是女真族中鼎鼎有名的武士,一根狼牙棒战场上不知道收割了多少性命。若是冷兵器冲杀,管他敌人是强是弱总有个拼搏的机会,可天京城的火器总是在离着数百步的地方就发射,无论心中有多憋屈有多不服有多不认命,却是只能蜷缩着躲避一点还手的机会都没有。这样的战斗,着实窝囊!
眼下,总算是有个对手真刀真枪的出来叫阵了。吴乞买精神一振,以最正式的礼节迎战:“爷爷我乃完颜晟!天京城鼠辈,快来送死!”
天京城的英俊骑将冷笑一声,道:“吾乃玉麒麟卢俊义,记住这个名字,等你到了那阎罗殿,莫要忘了参我一本!”
对方说的什么,吴乞买没有兴趣去听,他的眼中只是瞅准了对手只顾得说话,却是忘了拿出武器。吴乞买的战斗理念中只有你死我活,根本不去顾及什么礼仪仁义,既然对手为了说话都不要命了,那么自是没有手下留情的道理。
吴乞买一踢马腹,闪电般向对手冲去,他将狼牙棒高举过顶,只待靠近对手便一棒砸下。
不过,他的对手是卢俊义。如今天京城大兴火铳,在战争的时候,像是卢俊义、武松等高手也没有多少露脸斩敌的机会。“别忘了去阎罗王面前参我一本”乃是卢俊义费了不少心思想好的挑将台词,自认为单挑前说出来别有一番味道。不曾想今日终于有了机会说,对手却不认真听,不由得眉头微皱,心里老大一个不乐意。俗谚道面子是相互给的,既然这个鲁莽的对手如此不给面子,因而卢俊义决定,让他死的也难看些。
骑马打仗么,当然马头要比骑士提前接近敌人。没等吴乞买靠边,卢俊义提起拳头,先给吴乞买的战马脑袋上来了一拳。卢俊义的拳法使用的内力乃是他借鉴了许多秘籍自创的“麒麟劲”,是个收发自如的顶级内功。这功夫即可用个阴劲隔山打牛,也可正大光明的用出来碎石裂碑。如今卢俊义砸马脑袋用的便是一股子阴柔劲,马匹挨了这么一下子,看似没甚大碍,实际上脑浆已经成了一锅粥。倒霉的马匹连吭都没有吭出来,前腿一弯向地跪去。
正冲的飞快,马匹突然失了足,这等滋味谁能驾驭的了?吴乞买重心不稳,哎了一声,随着惯性向前跌去。卢俊义趁着吴乞买跌倒的空当,悄悄探出脚面,在狼牙棒的尾柄上踢了一脚,吴乞买慌乱间拿捏不住,狼牙棒垂直的向上脱手而飞。
接下来,卢俊义便双手抱在胸前,悠闲的看热闹了。吴乞买一头扑在地上,头脑有些发昏,挪不动身子爬不起来,可是狼牙棒却依然顺着重力的指引下坠。只听得“噗嗤”一声摔西瓜般的动静,吴乞买的大好头颅已被砸了个稀烂。后世历史上鼎鼎有名的金国皇帝完颜晟,居然是稀里糊涂送掉了性命。
从大老远看去,根本就看不出来卢俊义有动手的痕迹。在场之人只是看着吴乞买欢天喜地的跑到卢俊义面前,先是磕头请安,而后自己抛起狼牙棒砸在自己脑袋上自裁了。这般死法实在是太窝囊了,正好应了卢俊义的想法:死的难看些。
随着吴乞买的死亡,在场的女真人只能用大势已去来形容了。再英勇的汉子也敌不过子弹扫射炮火轰鸣,这些精锐的女真士兵甚至都没能跑出多远,绝大多数就在最中心百步方圆的圈子里被……屠杀了。只有完颜阿骨打等二三百核心成员借着吴乞买死命冲杀的机会逃出了天京城的包围圈,挣扎着寻求活路。
战到这个份上,对于天京城来说绝对算是大功告成。各路伏兵在战场最中心胜利会师,人人都是满怀喜悦。不过位于天京城城北的那一伙女真人仍在,大伙目前倒也放松不得。太史昆一声令下,徐宁、孙平率一千士兵驱动铁甲威龙陆行船向城北进军,其余人等兵分数路,一面搜寻敌人逃兵,一面先行赶赴城北助战。另有秦暮城、苏星河、白世镜返回城内,向柴进、武柏、孙立等说明情况。
众将得令,齐齐“诺”了一声,分头行事。太史昆、卢俊义、史文恭、栾廷玉各率领五百麒麟军战士,换上战马,即刻出战。
虽说麒麟军火器厉害,但毕竟人数少。万名女真骑兵聚在一起,五百个火铳兵怕是会瞬间被他们淹没。因而,此去城北助战诚然是件危险的活计。尤其是最先到达战场的人,更是容易被敌军袭击。而最后一个到达战场的,相对来说平安一些。
卢俊义等将领自是明白这个道理,因而他与史文恭、栾廷玉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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