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砰’一声巨响,位于古牧族后方一座大山腹部,凹下一个大洞,灰尘飞扬。
须臾,就见从洞中钻出一名气质如烈阳般的少女,她长发飘逸,眸光四射,一股睥睨之势。
“终于出来了。”她说道。
没错,这名女子,正是颐和。
她花了五年的时间一统漠北十七族,又花了三年时间打通这条隧道。
当初,她统一十七族后,因为始终找不到回中原的法子,便不得已出此下策――一路向西,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遇山直穿,遇河造桥,她就不信回不到中原!
这不,皇天不负有心人,终究还是让她回来了。
附身望去,大草原上毡帐如蚁,牛羊似星,Chun风拂面,带来湿润的青草香。
“你就是在这里长大的?”颐和的身后,出现一名绝美男子,红衣黑发,身材修长。
最奇特的是,他的肩膀上蹲着一只黑色的大老鼠,老鼠尾巴黑白相间,倒也有趣。
颐和并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道:“走,重生,我带你去见识见识古牧人的热情!”
这男子,正是颐和当初在山洞救的人。
这么多年了,重生始终伴在颐和左右。
这么多年了,纵然成为漠北十七族的实际掌权人,颐和想要的,也不过是重回中原,回到她的家人身边。
然而,当他们来到毡帐跟前,眼前的一幕,用萧条二字都不足以形容――这里的牧民穿着破烂的衣裳,头上的帽子也没有饰品,劳作的双手又黑又糙,风吹过他们的身边,将一股难闻的臭气送到远方。
他们的牛羊,一只只瘦骨嶙峋,身上的皮毛没有光泽,大片大片的挂在腹部或腿脚上。
颐和皱褶看着这一切,这里和记忆里的古牧,完全是两个样子。
重生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还是没有说出口。
“走,我们再去看看。”颐和说道,运功而起,瞬转眼飞腾云霄之间。
重生二话不说,便跟了上去。
他们两人,在这八年历练中,武功早已至臻化境,运风飞行不在话下。
二日后
一男一女并肩走进了古牧皇城,男的俊美,女的绝美,所到之处,无一不吸引人眼球。
纵然他们已经平民化很多,也低调很多,可强者的气息却已经浑然天成,让前面挡路的人自动分开,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
一进城,颐和便已注意到,这里的人,各个都穿的破烂,目光呆滞,游走在街上,如图丧尸。
重生皱了皱眉,淡淡的瞟了这些人一眼,便迅速的转开视线,看向位于自己前方一步远的女子。
这时,却听颐和道:“我和亲去南炎国的时候,古牧还很繁华,不说人人珠光宝气,每个人的帽子上都有饰品是肯定的……”声音渐渐低沉下去,带了一丝惆怅,道“也不知道这些年发生了什么事。”
听闻这话,重生快步上前,探究般看着颐和的侧颜,当初在收服漠北十七族时,颐和身受重伤,又被困在大牢里的时候,也没见她这么惆怅过。也许,乡愁就是这样的?重生默默的想着。
“我去打听一下,你在前面的茶楼等我可好?”重生说完,便一个人走了。
这么多伴在颐和身边,重生对于颐和的习性和想法已经了如指掌,而且,他也已经习惯照顾这个看似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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