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大学所属的教区内有一所规模不是很大的教堂,主要用来满足剑桥镇的居民和剑桥大学的师生们宗教信仰的需要。剑桥镇不论是农业还是商业都不怎么出色,尤其是教授和学生们要不出生贵族,要不就是有恩人资助,不在什一税的征收范围之内。作为教区的牧师,一年的收入只有寥寥无几的一百多英镑,实在难以养活一家子的生活嚼用。因此负责主持日常教务,每个礼拜讲经布道的菲尔斯牧师不得不另谋生计。好在剑桥大学的校长是个颇能体谅别人难处的好心人,他发现了这件事后,主动要求菲尔斯牧师兼任神学院的神学教授。
对方满怀感激欣然的答应了——这样一来,他就能用这份薪资补贴日常开销,免得妻子儿女终日在自家的菜园里摘卷心菜挖土豆。
菲尔斯神父每周要给学生们上三次课,每次授课前他都要精心钻研经书认真备课。他不仅授课从不迟到,而且讲起课来也生动形象,对待学生的态度也非常和蔼。他深知讲台下面坐的那些学生中,将来有一部分会成为他的同行,而剩下的人里还有极小的一部分人尽管自己并不会从事这个行业,却极有可能有权利决定谁来做他的同行。因此,对于学生们的课业,菲尔斯牧师从来没有打算在这个方面树立自己的威信,也从不过于为难学生。他的课尽管准备的用心,还是有不少学生逃课去酒馆喝酒打牌,菲尔斯牧师也从来不生气。我们很难根据这么一点无伤大雅的小事就责怪菲尔斯牧师趋炎附势——尤其是在这些事并没有严重的违背教规的情况下。
因为上述种种原因,他的学生们都认为这位教授不但性子脾气好,还为人可亲博学多才。作者可以在这里非常稳妥的说一句,就教学双方的关系而言,这个例子可以算的上极好的典范。
菲尔斯牧师有位非常器重的学生名叫乔治·威克汉姆。他只有十六岁,不但生得仪表非凡风度翩翩,还幽默风趣能言善道,看得出受过良好而系统的教育。小威克汉姆先生出身德比郡的彭伯里庄园,但并非是一个贵族子弟。按理说,他的家庭收入普通,家里的主妇生性豪爽,过起日子来也丝毫不知道俭省,攒不下几个钱。他的父母本无力供养他继续深造学习,但凡事也有转机。
老威克汉姆的先生的雇主——彭伯里庄园的达西先生出于感谢他的老管家为他兢兢业业工作了几十年,欣然提出要做乔治·威克汉姆的教父,进而尽力栽培他培养他成人。不过出乎达西先生预料的是,小威克汉姆先生比他的父亲还要讨自己喜欢还要得到自己的器重,他纯真开朗,活泼可爱的一面深深感染了达西先生,让他感受到很多欢乐。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每个月小威克汉姆都和他父亲就一起到彭伯里向达西先生问好。后来等老威克汉姆先生不幸离世之后,他到彭伯里的走动就变得少了一些。还是达西先生亲自写信询问他的近况,这位教子才把事情和盘托出。原来他感到自己领受的帮助已经太多,实在不好意思再继续下去。达西先生写了封言辞恳切的长信,才让他打消了那个念头重新在彭伯里出入起来。年轻人的言行举止总是那么可爱,加之他又恪守礼节懂得感恩图报,达西先生就越发欣赏他了。等到他十五岁的时候,达西先生就提出要送他和自己的儿子一起去剑桥大学上学就读法律,希望两个年轻人可以相互敦促相互帮助。
要说这段交情中有什么美中不足让人觉得遗憾的地方,那就是尽管达西先生对小威克汉姆先生恩宠有加,但他的儿子——比小威克汉姆先生还要大上一岁的菲兹威廉·达西却没能产生相同的感受。
这两个年轻人小的时候也许的确还有过一段交情,他们曾一起违反大人们的嘱咐把马厩里没有驯服的小马拉到花园里骑,也曾拿起钓竿到彭伯里庄园里的小溪里比赛钓鳟鱼,甚至当他们才十二三岁的时候还一起偷偷摸摸的喜欢过兰顿镇子上那家铁匠铺的小女儿。可说不准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段友情就渐渐冷淡下来,最后好似再也没有存在过一样。两个年轻人只在达西先生和众人面前维持一点表面的交情,碰到了面还能点头问个好,私下里却不再来往。
这两个人在剑桥大学的境况也大不相同。在前头,我们已经知道乔治·威克汉姆得到了菲尔斯牧师另眼相看。不仅如此在同学之间,他也赢得了足够多的人望和拥护。大家都喜欢他为人直率亲切气度十足,和任何人都能娓娓而谈,还都能谈得宾主尽欢。他走到哪里都能交到朋友,都能想法设法让自己和别人过的快活。
而菲兹威廉·达西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简直就是另一种人。他并非不善言辞,必要的时候他也能侃侃而谈,讲起道理就变得言辞犀利得理不饶人。他说起话来就不像小威克汉姆先生那样讨人喜欢。他总是带着一种好似没什么了不起的神气,轻描淡写却又一本正经的告诉别人,这里不行那里不对。他似乎一直认为他身边的人都应该具有这样的美德——怀着感恩戴德的心情接受别人的忠顾而毫无怨言,从来不去考虑那些被他挑剔被他指责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小达西先生当然是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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