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礼了你、完完全全都是我的过错,但是我愿意为此承担所有的责任,美丽的小姐,要不你做我的娘子吧!?”这一句话就是、董永经过一场内心的挣扎以后、做出决定之后鼓起勇气、说出来的一句话。
当然董永也不是把婚姻当做儿戏,董永根据那些圣人教诲、儒家门规自然而然知道婚姻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董永这样表白自然也是根据圣人教诲、儒家门规来的从权法则。从权法则其实就是变通办法也就是所谓的权宜之计,也就是说出现有些事情如果按照圣人教诲、儒家门规里面的规定实实在在的没有办法执行下去的情况,可以变通办法,争取事情在礼仪范围许可范围内圆满解决。
比如像董永就是这种情况。董永的父母都是已经离世,因此现在如果要求董永的婚姻需要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一条圣人教诲、儒家门规里面的规定,董永除了孤独一生之外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如果董永孤独一生,董永这一脉就绝后了。
所以董永只能避开“父母之命”那样一条圣人教诲、儒家门规里面的规定。而且反正已经避开“父母之命”那样一条圣人教诲、儒家门规的规定,索性把“媒妁之言”这样一条圣人教诲、儒家门规里面的规定也一起避开算了。这样省事了不是??
既然符合圣人教诲、儒家门规的权宜之计。所以董永的这种看起来不是完完全全的符合礼仪的行为也就算符合礼仪了。
在圣人教诲、儒家门规里面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规定。这一句话的意思就是不孝顺的行为有三种,但是有无后也就是后代继承的行为最为严重。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原文的意思是:“不孝顺的事情有三件,其中又以没有子孙后代最为重要。娶妻本应先告诉父母,舜帝没告诉父母而娶尧帝的二女为妻,就是因为担心绝了后代,
所以明理的君子看来,虽然没有禀告父母,就和禀告了父母是一样的。”
孟子继孔子之后对儒学的发展有巨大贡献,他极力推崇舜的孝行,而且倡导人们努力向舜看齐,做舜那样的孝子。说:“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由(犹)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
他甚至设想,舜为天子,而瞽叟杀人被捕,舜虽不会利用权力破坏刑律而将其赦免,但一定到监狱里偷偷地把父亲背出来,一起逃到海滨,过无忧无虑的日子,为了共享天伦之乐而忘掉天子的地位。
由于儒家的宣传,有关舜的传说事迹在中国文化传统中留下极深刻的影响。
汉代人赵歧所做的《十三经注》。他在注释孟子上面的话时,说:“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这里他把无后解释为了“不娶无子”,从此开始了两千多年的误解。但有意思的是,他认为第一不孝,是“阿意曲从,陷亲不义”,意思是第一不孝,是对父母无条件地屈从,容忍他们做不义之事。
这种说法就有些矛盾了。有些人说,为了父母去结婚。如果为了父母去欺骗一位异性而结婚,当然也就是“陷亲不义”了,如果刚刚好还是没有生产出来继承人,结果无后问题没解决,反而一起犯了第一不孝和第三不孝。
不过,好像我们的生活当中,存在的矛盾的话题,也不是仅仅是只有这样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