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复置平阳县属桂阳监。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高亭县改名永兴。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桂阳监升为桂阳军。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复置临武县属桂阳军。嘉定二年(公元1209年),析郴县之资兴、程水二乡置资兴县,属郴州军。嘉定四年(公元1211年),析桂阳县之零陵、宜城二乡置桂东县,郴州军辖6县。绍定二年(公元1229年)资兴县改名兴宁,徙县治于管子濠。
元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改军为路,郴县改名郴阳。
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改路为府,蓝山县复归郴州府,府辖7县;桂阳府辖常宁、耒阳2州及平阳、临武2县。次年,蓝山复归桂阳府;常宁、耒阳均复为县,度属衡州府。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撤销桂阳府,平阳、临武、蓝山3县归衡州府辖;郴州撤府设直隶州,郴阳县并入郴州,辖5县。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升平阳县为桂阳州,仍辖2县,隶于衡州府。崇祯十二年(公元1639年),析桂阳州西南之禾仓堡置嘉禾县,并析临武县上乡八里属该县。
清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吴三桂称帝于衡州,改桂阳为义昌县、桂阳州为南平州。次年均复原名。雍正十年(公元1732年),桂阳州改属州为直隶州,与郴州直隶州并列。
中华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州,存道、县。次年2月,桂阳县复名汝城。9月,郴州直隶州改为郴县,桂阳直隶州改为桂阳县。民国3年1月,因兴宁县与广东兴宁县重名,故复名资兴县。11年,撤销道制,存省、县两级。26年12月,设置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区。29年,改第八区为第三区,辖郴、资兴、桂东、汝城、宜章、临武、蓝山、嘉禾、桂阳、永兴10县,154乡,1892保,25307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原第三区各县由衡阳专区代管。1949年11月25日,成立郴县专区。1950年11月,更名郴州专区,辖10县,78区,11个镇,1436个乡。1952年月11月13日,郴州、零陵、衡阳3专区合为湘南行政区。1954年7月6日,撤销湘南行政区,改设衡阳与郴县两个专区,郴县专区增辖新田、耒阳、安仁、鄂县,共计14县,111个区,21个镇,1764个乡。1958年8月,设郴县郴州市,专区仍辖14县,136个人民公社,12个镇,1403个大队,33个居委会,14813个生产队,321个居民小组。1959年3月,资兴并入郴县,桂东并入汝城称汝桂县,临武并入宜章县,嘉禾并入蓝山称蓝嘉县,新田并入桂阳县,酃县划归湘潭专区茶陵县。11月,郴州市升为县级市。1960年7月18日,改郴县专区为郴州专区。1961年6~7月,恢复原县市建置,并析资兴县地置东江市。1962年月12月,撤销东江市,划蓝山、新田归零陵地区。郴州专区辖12县、市,12个镇,293个乡。1963年5月20日,撤销郴州市,仍为郴县县级镇。1967年3月8日,专区改称地区。1977年12月,恢复郴州市。1983年5月,耒阳县划归衡阳市。1984年12月,资兴县改为资兴市。1988年,郴州地区辖2市9县,39个镇、209个乡(其中5个民族乡)、5个街道办事处,2950个村、130个居民委会会,30387个村民组。(未完待续。。)</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