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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月23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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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离他不到一米远的这家姑娘也痴呆呆的看着眼前的装修工。

    “怎么会是你!?”

    装修工也差一点跟着女孩问一句“怎么会是你!?”

    穿着一身蓝色劳动布工作服的装修工正干得起劲,衣服到处沾满了白白的灰浆,为了干活方便两个袖管挽到了胳膊肘子上面,最不像样子是漏在外面的手、胳膊、甚至脸和头发也没逃脱飞溅过来的灰浆,唯有眼睛还是明亮的。两个类比相形见绌的人站在一起就像一个美女的身边站着一个怪物,使人一下子就容易想到《巴黎圣母院》里面的埃及姑娘爱斯美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卡西莫多的丑陋是天生的,装修工的丑陋是他为了自我生存卖力劳动的扮相,如果装修工就这个样子回到了家里说不定他的父亲都不一定认出这就是他的小子。装修工感觉到除了惊讶还有不自在,他用拿着刮板的右手顺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水,脸上的汗水和灰浆掺和的污泥顺着手滴在了地上,使长相本来就不怎么好看的装修工更多添了一层怪相。这家的姑娘一点也不在介意,好像她早已知道知道他的真实面目,相反多了这一层妆扮更让她感到可爱。

    “这么高,快下来,小心别摔着。”说着话,姑娘伸过手就要把架子上傻愣愣的装修工给拉下来。装修工怕姑娘白白的玉笋一样的手指沾到自己的身上,沾到自己身上用汗水和灰浆和成的污泥,借着他年轻健壮的体质和没有脱离原始猴群进化过来的本性,灵活的跳到了地上。

    “怎么?你们认识吗?”可以说最忠于职守的狱警对重刑犯人的看守也未必比这家母亲对未出嫁的女儿看护的更严。几乎跟姑娘一起进屋的中年妇人把女儿跟装修工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眼里,让中年妇人不理解的是,女儿怎么第一眼见到这个装修工就死死地盯着不放,连进屋干啥的目的都给忘了。在女儿的婚姻大事上他们可是给她介绍过很多长相不俗的小子,都被她拒绝了,甚至连看一眼都感到厌烦。如果跟那些小子比起来,装修工的长相可以说是最差的,给人的第一感觉好像女儿心里早就有了让她中意的人。女儿曾经给她掏心掏肺的说过,她不愿意拿着自己的一生当赌注,要找就找一个好人,难道她说的好人就是眼前装修工这样的?

    “妈,你忘记了吗?我跟你说过,去年LA大厦着火,我去给老板抢救貂皮大衣,有一个男人把我从大厦里面给拽了出来。那个男人就是他。”姑娘说着话,就像两个早已在一起关系密切的情侣毫不羞涩的伸过手去就要拉装修工的手。

    好人?如果照女儿说的那样,在LA大厦着火的时候遇到的那个小子应该算是一个好人。但是世上哪有这么凑巧的事,自己随便找来一个装修工就是那个人。无论是长相和职业,更不用说家庭跟她想象的相差实在太远了。

    富贵的女人,俊美的长相的确对男人有着足够的吸引力,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会有不顾一切死皮赖脸扑上去的心理,自知之明的羞耻心会让很多的男人对这样的女人离得远远的。如果说在LA大厦发生火灾的时候,装修工还不知道姑娘底细的话,还抱着一团团幻想想再一次见到那个姑娘的话,那么今天第一眼见到她一切都不言自明了。

    特别是装修工从中年妇人眼里看到的那种似乎把他当做阴谋家一样讨厌的眼神明白自己该怎么做了。

    “不,你认错人了,咱们从来就不认识。”装修工平时说话从来没磕巴,不知道自己为啥说起话来磕磕巴巴,心里还有一种火烧火燎的滋味。

    “怎么不认识?去年商业大厦着火你忘了吗?”

    “什么商业大厦着火,商业大厦着火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就是一个装修工,根本不知道那回事?”

    “你为什么不承认,尽管我读书的时候从来不够用心,但是进过我大脑里留下印象的人从来还没有出错过,更何况像你这样的一张脸我从小就没见到过第二次。”

    “既然你说是他,那他叫什么名字你知道吗?”中年妇人从心里希望女儿一定是认错人了,那个人怎么会是眼前的装修工。

    “我不跟你说过吗,我并不知道他叫啥。”姑娘分明看出了母亲的心思。

    “姑娘你说的那件事和那个人跟我根本就是旁不相甘,不要耽误我干活,我只想把这里的活快点干完,好撤出去,跟别的地方比起来在这里我已经不挣钱了。”

    “还干什么活?你所有的钱都由我来出。”

    “姑娘,如果这样说,我马上就得从这里撤走了。但是我要告诉你,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简直没有道理的事,他又不是把自己往火坑里推,怕自己认出来受到人们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明明是他救了自己,自己就是把一生该感激的心情都给了他也是应该的。怎会说不是他呢。不会错的,个头,长相,特别是说话的声音永远都不会错的。”姑娘想到这里,接着问。

    “你当时不是说让我赔你一件羽绒大衣吗?”

    “什么羽绒大衣?像我干这样的活怎么能穿得上羽绒大衣?”说着话装修工又爬上了架子继续干他的活。

    姑娘从装修工说话躲躲闪闪的表情里更加判断眼前的人就是自己一直要找的那个人。至于他为什么不承认好像并不重要,只要自己找到了这个人就再也不会让他从自己的眼前溜走。

    那家的姑娘下午没有再回到影楼,甚至再也不提回影楼那回事了,好像从来都没有在那里工作过一样。

    “这样的活怎么能是一个人干的?来,我给你做小工吧。”那家的姑娘原本是进屋里拿盆摘樱桃洗樱桃,谁知她回到屋里出来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已经变成了好几年都没再穿的旧衣服,防止灰浆溅到头上还戴着一顶早已过时的凉帽。

    正像这家姑娘说的,这样的活本不是一个人该干的,哪怕是有一个一点技术都不懂的小工配合都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雇一个小工要花掉很多的工钱,吴爱民只好一个人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和灰运料。尽管一个人干得比两个人的活都多,但是远远没有两个人的速度。

    “厚坤,你不是还回影楼吗?”中年妇女从来没有想到女儿会主动干起这样的活来,当然即使心里再不明一点事理的人也一眼都能明白姑娘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只是当着外人的面中年妇人不好发作。

    “不去影楼了,影楼的活我早就不想干了。”如果在以前姑娘去不去影楼中年妇人想都不想,这个家里根本不在乎她的那点收入。看得出来中年妇人真的希望姑娘赶快回到影楼去。

    “这样的活怎么是你能干的,有你旁边我反倒干着不顺手了。”装修工说的没错,从见到这家姑娘的那一时刻起他的心思根本不在干活上了。

    “都不要说了,我的事情我说的算,谁也干涉不了。”中年妇女听出来了女儿这话分明是对着她说的。

    *

    “老婶子,我跟你实话实说了吧,从我见到你姑娘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谁?她说的没错,那天的确是我救了她,不过我救她的时候的确没抱着一点什么目的,你应该好好的想想,人人都在逃命的时候,连命都保不住的时候,谁还会抱着男女私情的想法去就一个女人,那个时候我甚至连她是不是一个姑娘都不知道。不过如果那天不是我拉她跑了出来,说不定你们真的就永远都不会再见到你们的姑娘了,毕竟她去的方向就是仓库起火的地方。

    我承认自从发生了那天的事以后,我的心里就一直对从大火里拉出来的姑娘念念不忘,甚至有时连活都懒得干,有时也想过,如果我这辈子有这样的一个女人陪着我过日子,哪怕是为了她生活的幸福,我一定要拼尽了所有的精力把日子过得好好的,当我第一眼看到你家姑娘的时候才知道我当初的想法是多么的荒唐可笑,像她现在过的日子也许是我永远都给不了的。这样家里出来的女孩子怎么会跟着我去过那样的苦日子。

    我知道世上像你这样的人总是把我这样的人看成是癞蛤蟆,把自己的姑娘看成是金枝玉叶,不过我要告诉你,癞蛤蟆也有癞蛤蟆的活法,他们不会因为吃不到天鹅肉而悲观失望的,我还要告诉你,如果没有我这个癞蛤蟆你早就不会有这样的心情跟我说话了。癞蛤蟆也好,金枝玉叶也好,不过都是天生的徒有虚表的空壳,真正堂堂正正活着的人是要看他有没有一颗慈善、仁爱、拼搏,向上。进取、正义的心。一个人活着只是为了自己去着想,那么他的明天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像这样在个人家里干小活的都有一个习惯,中午晚上都由东家管饭,每天晚上吴爱民总是吃完晚饭才离开这家,为了尽可能少的跟这家姑娘接触,下晚的时候吴爱民从架子上下来脸都没洗推着自行车走出了这家的院子,中年妇人也跟着他走了出来,离开不远,中年妇人把他叫住了,看样子是有话跟他说,在中年妇人不停地回头看看有没有人听到,犹犹豫豫不知道怎样开口的时候,吴爱民先说了出来,尽管他没有听到中年妇人说出的话,但是她的意思早就明白了,在他说完这片话的时候,中年妇人觉得再也没有话可说了,吴爱民完全证实了他的猜测是对的。

    这是一年很热的时候,不过晚上是一天里最舒服的时候,瓦蓝的天空浮着淡淡的云彩,在云彩之间一轮圆圆的月亮也挂了出来,远远近近的路灯也亮了起来,LA城郊的人们从来都不会错过这样的夜晚,在吴爱民跟中年妇人说话的时候,一年四季晚饭后永不停歇的秧歌队从远处传来了锣鼓的响声,尽管吴爱民说话的声音不大,除了使离他三四米远中年妇人听得清楚楚,也让躲在十几米之外山墙后面的另一双耳朵偷听了过去。

    中年妇人看着装修工骑车走远了,转身朝自家的院里走去,还没有走进屋门的时候就叫起自己姑娘的名字,“厚坤,厚坤……”刚出去的时候姑娘明明在家,怎么没有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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