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闹钟“叮铃铃”的响了,一只手伸出被窝摁掉了它,床上的人原想再眯一会儿,却又腾地直坐了起来,程黎想起来今天早上六点她要去接一个学术会推广会的演讲人。她昨天忙着学术推广会的事情,快12点了才到家,随意地收拾了一下沾着枕头就睡着了。
起身时,程黎碰掉了床头柜上的存折,她捡起来翻开一看。房租、水电费、煤气费……交完这些,她的积蓄又变成扁扁的三位数。起先她在实验室干的挺好,不善交际的她也就是个蹲实验室的料,可是那点工资还不够一个月开销,被逼无奈,只好托了以前认识的学姐跳槽转业。现在她是一家医药销售公司的药代,每个月没日没夜地泡医院。工作一年半以来,她没有攒下分毫存款。叹了一口气,程黎拉开抽屉,随手将存折扔了进去。
拖着棉布拖鞋的程黎,脚步有些迟缓,手滑了两下才拧开了浴室的门把,她呆呆地看着镜中的自己,脸颊瘦消而苍白,有些微微发黄的头发干干地乱乱地顶在头上,唯一有着光彩的瞳仁此刻也因为睡眠不足溢满了疲惫之色。昏黄的灯光下,就像一座孤坟,凄楚而无依。
收拾好,她拉开窗帘,寒冬的凌晨还带着一颗颗透亮星子,努力地照亮着这漆黑的夜。她就如同这星子,即便是再难熬,再难过,她还是想真实地偷偷地再看一眼他,况且她还需要生活。
程黎骑着她的小毛驴快速地驶过主干道,灰扑扑的大街上人影都没有,害怕么?怕的,但是那个对着自己说“别怕,你有我呢”的人早已离开。
她刚进办公室没多久,椅子还没捂热呢,专职接送的车就过来了,车子一路在高速上疾驰,A市——这个自己足足呆了八年的城市,似乎已经刻进了自己的骨血。日新月异的变化并没有带给程黎多大的欣喜,她怀念的是八年前的A市,那个有他的A市……所以,她一直守着,固执地守着。
接人的一路都很顺利,程黎带着演讲人赶往地下停车场时候,一辆崭新的宾利从她面前经过,迅速划过的侧脸让她“唰”的一下定住了,脸色惨白。手紧握着拳头都止不住浑身颤抖,她好像看见他了。
叶凡看她怔愣住的样子,走过去碰碰她,“怎么?看见豪车傻啦?”
回过神,程黎摇了摇头,避过了叶凡想替她拖行李的手就走开了。妈妈的话仿佛又在耳边回响,她好像看见妈妈祈求的目光,以及眼眶中越积越多的泪水,“你们绝对不能在一起,小黎,答应妈妈,就算是为了妈妈,好不好,你们是孽缘啊,孽缘!”
演讲人的行李有些重,程黎还是拼劲力气地往车子的后备箱搬,毫不理会叶凡几次想伸过来的手。
一整天,程黎像是一台机器,在高速地运转着……
“小程,这里布景的那块布呢?”
“小程,演讲人指定的茶水呢?”
“程姐,宾客名单你再确认一下吧。”
……
深夜凌晨,程黎一个人走在马路上,此时主干道上的车辆已经不像五六点的光景,飞速地划过自己身边。车灯和路边建筑的彩灯交织在一起,让程黎觉得恍惚、疲惫。刚才出了酒店报告厅,程黎才想起公司的车子早就已经走了,同事们一个个都被护花使者接走了,好意的还过来想带她一程。可是看着女孩们娇俏地对着老公男友抱怨工作时,程黎还是拒绝了,满满的宠溺,她不想看见。夜里的风有些刺骨,程黎缩了缩脖子,加快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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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郗宅,明亮的大厅里,水磨大理石地板与天花板的水晶吊灯遥相呼应,镜面设计的墙壁折射出宫殿一般的流光溢彩。长长的餐桌上摆满了自助式的精致可口的点心,侍者端着餐盘穿梭在这华丽的衣香鬓影中。
灯火辉煌,高朋满座,因为郗家长子今日学成归国。一身手工定制的墨黑色西服衬得郗铭颀长玉立,醒目的灯光衬得他的侧脸更加俊逸,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唇瓣,就像精雕细琢的塑像一般。只是脸色有些暗淡,晶亮的眸子里团着一团沉沉的黑雾,不再似从前那般透彻。他举起酒杯向满场的宾客致意。
郗铭跟着父亲满场的寒暄致意,满耳的赞美之词让父亲的脸上绽放出更加绚烂的光彩。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走了过来,“国成,这就是郗铭吧,嗳,真是帅气,未来的国之栋梁啊!”
郗国成朗道:“郗铭,来,给你介绍,这是你张叔叔,他可是生物制药业的巨头啊,改日你定要登门向你张叔叔多讨教讨教。”
“张叔叔,晚辈刚刚回国,很多东西还请张叔叔多多赐教!”郗铭举杯,喝尽淡黄色的香槟。
“嗳,贤侄,莫要听你父亲的,你可是斯坦福的高材生,你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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