苔米和雷蒙德两地分居,不过只要有时间,不是苔米去找雷蒙德就是雷蒙德去找苔米。
这周,雷蒙德因为要写教授布置的论文作业,不得不窝在图书馆中查阅资料,为了给雷蒙德一个惊喜,苔米以身体不适为理由,在周五请了一天假,提前一天动身前往英国。
雷蒙德在欧洲、北美都很有名气,虽然比不上j.k.罗琳这样的顶尖畅销作家,但是年轻人中非常有影响力,最初出版商为了吸引眼球,雷蒙德第一本书用了“英国的尼古拉斯·斯帕克斯”这样的标题作为噱头,不过随着他作品的迅速走红,现在的他已经不需要这样的宣传手段。
如今书商只要在图书馆鲜艳位置贴上“雷蒙德·培根的最新作品”,就足以吸引路人走进书店,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纸质图书业日渐萎靡的现在,很多成名已久的作家都做不到这一点。
虽然很多主流作家很看不上雷蒙德·培根的作品,认为只是给小女生看的,肤浅又乏味,甚至有很多人嘲讽雷蒙德·培根就是卖脸的,“若是他没有那张漂亮脸蛋,你认为那些姑娘会这样卖力掏钱吗”,但是无论他们怎样批评雷蒙德和他的作品,都没有办法否定一个事实,雷蒙德的小说一部比一部卖座,每次他举办图书签售会,场面都相当壮观,堪称青年作家里的“吸金王”。
亚伦反对苔米和雷蒙德在一起,很大程度因为雷蒙德名气太大,太受欢迎,尤其是小姑娘,亚伦曾经去雷蒙德的签售会帮忙,有些小姑娘看雷蒙德的眼神,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亚伦甚至见过一个四十岁的大婶儿在大庭广众之下脱下上衣,让雷蒙德在她胸脯上签名,虽然这位大婶儿很快就被警察带走了,但是这件事却给亚伦留下很深刻的印象(雷蒙德:→_→怪我喽?!)。
苔米和雷蒙德从恋爱到结婚,进展实在是太过速度,以至于亚伦还没来得及在妹妹耳边多唠叨唠叨雷蒙德的坏话,苔米已经已经变成了培根夫人。
兄长亚伦捶胸顿足,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应该不管不顾,就像屎壳郎一样黏在苔米身边,时时刻刻给她普及雷蒙德到底有多么招女孩子喜欢,而她若是当了培根太太,该有多么烦心。
可惜,一切都已经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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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伦总是习惯性的将苔米想的很脆弱。
毕竟苔米曾经有那么一段让人揪心的往事。
苔米很享受兄长的照顾,并很愿意看到他那疼惜的眼神,所以并不打算主动告诉亚伦一些事实。
比如,他的妹妹,从来不是需要保护的小绵羊。
雷蒙德有一项即使连亚伦在面对爱人时也很难做到的优点,就是他从来不在自己去哪里这件事上对苔米撒谎,哪怕他和大学同学一同去夜店参加某个派对。
苔米也从来不像别的女孩一样,对自己爱人的去向像警察审问犯人一样问东问西,当然她也不会不问,她会向问今天天气如何一样,随口问一问,然后等待爱人的回答,她乐意倾听雷蒙德向她说的一些发生在身边的趣事儿,哪怕地点是夜店,苔米总会在适当的情况下,表达自己很开心听雷蒙德讲这些事情,又会俏皮的提醒雷蒙德,不要让那些姑娘靠近他,因为她即使闻到他身上有别的姑娘的香水味也会难过好一阵子。
这种乖巧让雷蒙德的心柔软极了,他很心疼苔米的懂事,认为爱人实在是太委曲求全了。
“傻姑娘,你就这么相信我,半点都不质疑吗,你没有怀疑过我吗,比如我会骗你之类的?”雷蒙德有次实在是忍不住,问苔米这样的问题。
苔米眼神特别清澈柔软,她声音软糯,像小猫爪子一样一下下挠着雷蒙德的心,“你会吗?”
雷蒙德瞬间被萌化,抱住苔米赶紧表忠心:“我当然不会,宝贝儿,我是那么爱你。”
然后,苔米点头,“我知道你不会啊,因为我知道你爱我,所以我相信你。”
很久以后,当雷蒙德想起这番话时,不禁哑然失笑,他是怎么会认为小妻子是一只软乎乎的小兔子的,他的妻子,分明是一只狡黠的小狐狸,等着他这只自认聪明的笨狗一步步踏进她为他编织的温柔陷阱。
不过,他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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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米找到雷蒙德的时候,雷蒙德就像他说的那样,泡在图书馆写论文。
他坐在靠窗的位置,阳光照在他柔软的金发上,好似给他染了一层光,他专注地书写笔下的论文,不时翻找桌上的书查找资料。
很多年轻的女孩佯装从他身边走过,她们有的用腿勾起椅子发出一些小声响,有的则是撩起漂亮的长发假装从雷蒙德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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