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你是谁?”
他轻轻在她手心写字,弄得痒痒的,写下了一个她很熟悉的名字:泓渊。
禾锦心里一紧,握住了他的手,和记忆中一样很瘦弱,“我二哥让你来的?”
他在她手心点了一下,表示肯定。
禾锦放松了身体,却显得忧心忡忡。
泓渊是个哑巴,便是知道些什么也不能说出去,这应该是兀擎让他来的原因。
他以前是禾锦最喜欢的血奴,因为生得漂亮,兀筝很是喜欢,问她要过很多次她都没给,后来兀筝实在不甘心,就打算强要泓渊的身子。
泓渊非但不从,还怒骂兀筝“无耻”,兀筝身份再不济也比他尊贵不知多少,这低贱到尘埃里的人也敢骂她?兀筝大怒,割了泓渊的舌头,诅咒他此生不能言语。
禾锦为他再生了舌头,他仍然说不出话,只能发出“咿呀咿呀”的声音。她一向护短,当即和兀筝大战一场,两人都受了重伤。
兀叽听闻禾锦被伤,二话不过就将兀筝关入幽冥之地,等她反思清楚再出来。兀筝性子刚烈,从不肯服软,这一关就是几百年,久到兀叽都快忘了她的存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禾锦此番下场,与泓渊多少也有些关系。
泓渊伸手轻轻碰了一下她的眼睛,又反射性地收回来,他急切地在她手中写字,想知道些什么。
禾锦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宽慰他:“是受了些伤,会好的。”
泓渊低着头,似乎在哭,手指微微发抖。
禾锦摸索着他的脸,果然湿漉漉的,便替他擦了擦眼泪,“哭什么?我还没死。”
泓渊的脸小小的,骨架也小小的,十分精致。他是鸢鸟幻化而来,这类小妖一向长相精致,又乖巧懂事,很是讨人喜欢。
禾锦也正是喜欢他不争不抢、温温顺顺的性子,才一直将他留在身边。
她拍拍他的头,表示安慰,“这三千年你过得可好?三姐可有为难你?”
泓渊摇摇头,知道她看不见,又在她手心写到:很好,不曾。
“她那么心高气傲的人,被你那么一骂,只怕这辈子都不想见到你。”禾锦不放心,又问了一遍:“你为何没有离开?”
他又写到:等你。
“你怎知道我会回来?”
不知。
“不知也等?”禾锦轻轻笑了笑,捏着他的手,“以前没白疼你,只是我现在这模样,怕是要让你白等了。”
她那语气太过于平淡,就像是对待很喜欢的猫猫狗狗。不等,她不会太难过,等她,也不会太惊喜,仅此而已。
泓渊有些沮丧,感觉到她手心冰凉,就主动掀起衣袖,把手臂伸过去。
喝血。
他这样写道。
禾锦就等他这句话,没什么好矜持的,捧住他的手,就露出獠牙咬下去。
咬手腕不如咬脖子来得痛快,也足够解决燃眉之急了,难得的是泓渊的血还是和以前一样,入口微甜,喝完整个心都是甜的,心情会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