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小男童,年纪在六七岁的模样,长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穿着一件可爱的背带裤,头上还戴着一个草帽,在草地上唉声叹气,还愁眉苦脸。
那小表情,荫荫的,很逗人,重要的是,他身边没有亲人。
秦九洲不是那种爱多管闲事的人,只是芳华离开已经五年,他时不时会想啊,如果她还在,那么,他们的孩子也该叫爸爸妈妈,还会满世界撒欢的跑了。所以,每一次,他在路上遇上差不多大小的孩子都会多看几眼,总渴望着,有朝一日可以蹦出一个小娃娃来叫他爸爸。
“去看看,这个孩子的家人在哪?”
那天是在英国伦敦,他的父爱之心,莫名就泛滥了。
阿中去后,把娃娃带了回来,并让他坐到了他身边。
“怎么回事?”
后座上,大人和小孩,对瞪着,秦九洲疑狐着问。
“他说他和家里人走散了,家就在威联小区附近,不是很远,我们顺路,就送他一程了,先生,没问题吧……”
阿中说的这个小区在富人区,看这孩子的穿着,也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没给孩子的妈妈打电话吗?”
“打了……没有人接。”
好吧,那就送一送吧!
秦九洲没反对,放下了手上需要处理的文件,心下暗叹,那该是怎样一个迷糊的母亲,孩子弄丢了都不知道。
“你叫什么名字?”
他伸手,轻轻刮了刮他那肥嘟嘟小脸,先用中文说了一遍。可孩子没反应,于是,他又用英文再问了一遍。
“嘟嘟……我叫嘟嘟……”
他用纯正的普通话作了回答。
“哦,我还以为你只会英文。”
他微微笑,极难得和一个孩子有了这样一种说话的情绪。说真的,这些年,若非有必要,他连话都不想多说一句,最喜欢安安静静的坐着,望着日出,望着日落,就像雕塑一般。
“不,我中文英文都会。其实,我只是惊讶您会和我说中文,叔叔,您是中国人?”
“是。你也是对不对……”
“对,我也是中国人。不过我是孤儿。是后来被我妈妈收养的。我妈妈还养着一个妹妹。我妹妹可漂亮了。”
嘟嘟说起自己的事,可得意洋洋了。
“哦,是吗?”
“嗯!”
“那你是怎么和妈妈走散的?”
“我把妈妈最喜欢的一幅画给弄坏了,我怕被妈妈骂,离家出走了……其实,不是走散的……”
嘟嘟说的很小声,看样子心下明白这个做法是不对的。
“如果你是不小心弄坏的,可以和她说声对不起……”
唉,现在的孩子啊,动不动就离家出走,太难带了。
“可我还是怕她不原谅我,我一直让她觉得骄傲,这一次我做了让她失望的事,我很害怕她把我送回孤儿院……”
他闷闷叹了一声,有点小纠结。
秦九洲摸摸孩子的头,孩子的心,就是这么的简单,为了一点不是事的小事,而愁眉不展。可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因为他正被爱着。
“不用害怕,比起那幅画,你肯定更重要。”
因为他穿的很好,精神风貌也不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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