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后外面的人就可以定期来探监了。只是要求很严格,每月一次,每次时间规定一小时以内。
会见的对象原则上是我的近亲属,也就是说,刘琳和孩子以及我的哥姐父母才有这个资格。
来时要拿着身份证或其它能证明自己与我关系的有效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单位介绍信等),并经过监狱负责会见的干警审查后方可会见,那叫个麻烦啊。
所以,刚开始时并没有像在看守所想的那样,可以随便想见谁就见谁,一切按规定办,入监一个月,只见了刘琳一次。
她给我带来许多吃穿(外面带来的衣服穿囚服里面即可)和香烟,总算能应付一阵子。
后来就好了,从第二个月开始情况大为改观,因为有杜秋在外面活动,各位看官,还记得那个“强-奸犯”杜秋吗?老给力了,肯下血本为我活动。
后来凤姐也加入进来,托关系找门路,舍得花钱打点疏通,我破格被调往“生活卫生科”这个特殊的单位,它是专门负责犯人伙食的,有十多个犯人专门负责烧饭烧菜。
说破格一点不玄乎,我那时是新犯人,刚进监狱的都是四级监管,是观察期,过几年没有什么大问题,才能变为三级普管,表现突出的还可以成了二级宽管,刑期不太长的、表现没问题的都是一级宽管,对于表现不好的、死不改悔的还有严管挂红牌子。
按说我没有去当火头军的资格,但是杜秋和凤姐让我做到了。
每天烧菜做饭,相对来说自由许多。负责监狱食堂的有三位干警,一男俩女,男的姓宋,我们都称他为宋头,俩女的一个会计一个出纳,年岁都不小了,我称她们林姐和张姐。
我“到任”后,杜秋和凤姐没少在外面下功夫,没几天我又由一名打杂的小工,晋升为副班长,指挥别人干活就成。
再简单啰嗦几句监狱的伙食吧。
在这里,犯人吃饱肚子不成问题,食堂一星期吃两次馒头,平时多是米饭,当然了,是最低档的陈米做的米饭。
下饭菜跟看守所差不多,看时节而定,冬瓜上市就连着吃冬瓜,萝卜便宜吃萝卜,直吃到萝卜芯糠成丝了,嚼不动了,实在是不能吃了,这才换菜,吃萝卜的那段时间连厕所里都是难闻的萝卜的味道。
萝卜可真是个坏东西,你从表面看,它又大又好看,可是它肚子里都糠了,有的芯都是空的了,但它外表还是那么好看。
大白菜上市了,就天天吃大白菜,这还好一些,它不象冬瓜萝卜那么难吃。也难怪,犯人的囚粮,一个月也就是一百元钱左右,上面就拨那么多,想吃好的,那是不可能的。
再说了,吃好了,还怕你下次再来。可见这吃里面也就带有一种惩罚的味道。
一个星期吃一次肉,肉虽然不很多,但也见到了荤腥。有些犯人嫌肉少,要不然就是嫌骨头多,但不管怎么说,是有肉的。
节假日食堂加餐改善伙食,能吃上红烧肉,或者是鸡肉炖粉条。
监狱里有超市,按规定犯人是严禁持有现金的,但管的不是很严。东西很少也就那几样,榨菜、腌黄瓜,经常吃也就腻了。
像腌黄瓜条刚到货,不够抢的。监狱里毕竟不像外面,不是想买什么就能买到的。
超市里最诱人的要数大礼包,一般来探监的人都会买来带给犯人,不需检查,一百八十块一个,里面有些火腿肠方便面啥的。
那东西对犯人的诱惑力真是老大了,世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大礼包啊!
我在狱中那些年(不是说只有一年吗?别急,后面有故事。),基本上每天都有大礼包跟着,还是要感谢凤姐。
后来她探监很方便了近乎畅通无阻,每次来都会带给我几条芙蓉王烟,经过狱警检查后带进号子。
有一条烟她做上记号,打开拿出倒数第三盒,烟卷里没有烟丝,是二十张百元钞票……或许大概差不多,我是第二监狱最富有的犯人。
我在食堂,对崔老大还是很照顾的。他胃不好,不喜欢吃米饭。我会经常这样做:把水瓶胆洗干净,然后把挂面放进去,再灌满滚开的开水,盖上水瓶塞闷一会。
然后再把水慢慢地倒掉,再放进滚开的开水,再闷一会,换两三次开水,面条就熟得差不多了,暖瓶随着囚犯一起送进号里。
倒出来,放上崔老大他们自己偷偷种的蒜苗或大葱,再放上一些盐等酌料,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
崔老大姓崔名建国,我入监那年他三十六岁,膀大腰圆,家住龙城平川农村,犯的也是伤害罪。
事由很简单也很常见:他出外打工,俊俏的媳妇在家被村支书欺负了。他回来听过媳妇的哭诉后什么也没说,晚上整了一桌子菜,又让媳妇将那个鸟支书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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