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又能如何?冒充大宝和尚,住上些日子,回头取了东西神不知鬼不觉的离开,大家伙儿好聚好散,那不是程钧的福气,是万马寺的福气。
说到底,大宝和尚这个身份还是很风光的,至少万马寺的和尚必须像祖宗一般敬着,这就比混进去当个和尚好上许多——能当祖宗,谁愿意装孙子?
程钧笑道:“没关系,若不被发现那最好,被发现了咱们拍屁股走人,谁敢来捉我?”
小和尚微不可查的撇了撇嘴,对于程钧这种近似于耍赖的话只有无奈。不过他虽在万马寺出家,在寺里除了长老,对旁人也没什么好印象,程钧怎么闹他也没觉得如何。况且程钧留在万马寺,他心底其实是欢迎的,大宝和尚临终毕竟时间有限,只传了他入门的口诀,那口诀短短数百字,已经十分艰深,他虽然聪明,但也只有硬记下来,其中含义还要细细参详。因此若有程钧这个修道的前辈在身边,虽然是道门,但见识也比他自己强得多,有些事情就便宜的多了。
其实,他还有自己的路数可以获得修道的见识,那个机缘他已经获得了两年,如今还在山神庙后放着——但不知为什么,他宁愿相信认识不久的大宝和尚与程钧。
想到这里,小和尚向程钧再行一礼,慢慢下楼去了。
小和尚一走,程钧嘴角泛起一丝冷笑,单纯的守株待兔,果然还是效率太慢了。
伸出手来,程钧手中已经翻出来一把雪亮的戒刀,刀刃上鲜红色的痕迹清晰可见。
那是宋云姜的鲜血,是程钧在地牢中偷袭得手的时候留下的,仅仅隔了三日,鲜血依旧鲜艳如昨。
若在前日,程钧还治不了她,是因为手中的资源不够。但是他刚刚得到了地宫上层的宝贝,里面最不缺的,就是低品级的材料,比如低阶妖兽的皮毛还有灵砂。
有这些足够了。
从乾坤袋中取出一张光滑的皮毛——那是一张月影狐的腹皮,光滑柔顺,可以制作三品上的灵符——铺在地上,程钧一手沾了混制好的灵砂,轻轻在空中一划,一道光芒凌空凝聚,如一管妙笔,画出了鲜红色的血印落在皮毛上。不过片刻之间,已经构成了一个复杂难言的图案。皮毛上光印宛然,那符号灵动之极,仿佛随时都会脱框而出,飞向天际。
定血追魂符,成。
一道灵符的炼制在程钧手中,也不过一息的时间。
有了这道灵符,再有鲜血为引,方圆百里之间,叫鲜血的主人无人可逃。想当初程钧修为还在,凭着高等的定血追魂灵符和一口飞剑,上穷碧落下黄泉,取人头于千里之外,不负“追魂”之名。如今修为尽失,可怜这令修道界闻风丧胆,无处藏身的灵符,也只能沦为信使之流了。
程钧伸手将沾了血的戒刀摆放在灵符之前,光芒闪烁数次,原本鲜红的符号颜色转暗,紧接着大放光芒,光芒跃动的更加厉害,似乎跃跃欲试。
程钧盘膝而坐,调好了真气,抬起头来,露出一丝笑容——百里方圆,叫你无处藏身。一伸手,再次拿起自己带着的戒刀,站起身,从悬挂的老道尸身上一划,取得一物,伸手取出那倒符箓裹着那物事,手一扬,喝道:“去——”
一道黄色的光芒顺着风飞了出去,瞬间隐没在天空之中,程钧望着那光芒的取出,嘴角微微一挑——信已经送出去了。
等你一个时辰,过时不候。来去随你,只要你不怕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