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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兰问叶庭长这个案是否到了院里,程序是否合法。叶庭长回答:“来了,昨天来的,我审查了一下,案子是我院管辖,案卷和证据材料已全部随案移送,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完备齐全,符合受理条件。”
冠兰又问:“这个案子起诉书中有没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有。”
其实,冠兰这也是多问,这方面的工作检察院按惯例做得非常到位,她只不过心细,考虑问题比较全面。
于是,三人在一起商定了组成组成合议庭的事宜,由冠兰、叶庭长和人民陪审员县史志办的老罗组成,冠兰是法院院长本人担任审判长是法律的规定,并决定了开庭审理的日期。
冠兰心细,将此事电话向洪书记作了汇报,其实这种事是用不着跟洪书记汇报的,冠兰认为油多不坏菜,汇报一下也无妨。
洪书记对这个大案或者说个案的具体审判他是不会过问的。但这种事冠院长主动向他汇报他当然高兴,他表示同意,对安排人民陪审员老罗为合议庭成员更是叫好,好在那里他没说,还叮嘱冠兰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好各种可能发生事情的处置预案,生怕这位女院长考虑不到位。
冠兰表示:“请书记放心,一定搞好该案的审判。”又说审判中如有什么大事我会及时向你汇报的。
冠兰让刑庭叶庭长做好审判中可能发生生事情的处置预案。
把车副院长和原是办公室的夏副主任现在提拔为法警大队的夏大队长叫来,对开庭前相关的安保工作进行了部署。
开庭审理这种大案,警力是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犯罪嫌疑人有19人,全院法警全部上岗只有17人,从看守所押解至法院审判大楼,按二比一的警力配置,明显不够。此外,还要有押解全程的负责人与机动警力,再加上刑事审判大厅内外需要维护秩序的警力,法院审判大楼门外也还需要配备警力安检,光靠水清县的法警无法完成安保任务。
冠兰让车副院长向市中院法警支队汇报,请求支援警力最少30名以上。因为法警大队夏大队长跟上面关系还不是很熟,让车副院长协调落实好此事。市中院回复,在邻近两县加上市中院共抽调33名法警带上警械,在开庭前两小时准点到达水清县法院审判大楼,由水清县法警大队统一指挥。
审理此案,刑庭按规定,做好开庭前该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落实相关事宜。该案公开审理,对需要参加旁听的,到刑庭凭身份证领取准听证,对号入座,人数以刑事审判大厅1号厅300人坐位数满为限,这些工作让刑庭负责。
设置审判大楼专门通道,所有人员进入审判大厅一律凭证安检,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内,审判大厅内配备饮用水。法警和保安全权负责审判大楼的审判大厅的安全,防患未然,杜绝一切可能的事故发生。这方面主要由法警大队负责。
至于记者采访的问题,让他们与院里分管新闻的部门研究室联系,可以参加旁听和拍摄,但原则上未宣判之前,合议庭成员不接受采访,与案件有关其他人员也一律不安排采访。担心媒体扇情,左右审判。这方面由车副院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