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与命相比,命值钱,所以子弹就打多了。”
警察看了看周森,又看了看站在周森身后的人:“是谁开的枪?你一个富家子弟,不可能枪打的这好。”
周森正想说是自己打的,不料早得到了洪媚示意的一个行动队的人站了出来:“是我打的。”
中年警察看着这人点点头:“有点兵形。当了几年兵?”
“当个五年兵,在大帅的手枪营。”这人回道。
“我也在大帅手下当过兵,在北大营。”中年警察停顿了一下说:“你击伤过土匪的人?”
这人回答:“应该有两至三个,他们见我们有枪,而且你们也来了,便带着不知是死还是伤的人离开了。”
警察点点头:“虽说你们是自卫还击但是毕竟动枪了,所以请你同我走一趟。”
周森立即不同意:“我们是自卫,不然的话,就没命了。再说带枪之事,在现今的中国,我们是合法的。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我不能带枪自卫。所以对于你的要求,我是不同意的。”
“说得对!”看热闹的人群中,有人高喊道。
周森已经注意到,那人正是沈影身边的人,估计是沈影让他喊的。
有人喊动了头,众人都叫了起来,让中年警察十分为难。
周森看到这个情况,对警察说:“你可以明天上午来录口供,我们不会离开的,你要是不相信的话。”
周森从身上掏出了五万法币:“这钱押在警局,明天你们过来,如果他跑了,这钱就是警察局的了。”
中年警察笑着说:“我倒是希望他能跑,你这案子很清楚,土匪劫抢未遂。你跑了,我们警局就多了一笔汽油钱。”
围观的众人都笑了,现场的气氛一下子缓和下来。
中年警察最后看了看枪,便带着人离开了。
而周森看到了那个茶馆的沈影,便心生一计。
他侧转身对洪媚说:“老婆,今晚这一弄,肚子有点饿了。不如我们出去吃点东西。”
洪媚笑着说:“深更半夜的,上哪里去吃?你以为这是沈阳啊?夜晚有饭店营业。”
周森指了指人群中的沈影,对外面的众人说:“刚才大家帮我说话,我感谢大家。想请大家伙吃宵夜,可是得让米粉店的老板愿意才行。你们说怎么办?”
站在人群中沈影,一脸不愿意的样子,可众人都在喊着,最后,他没办法便同意了。接过了周森给的钱,清点了人数。
于是,外面的众人拥着沈影去了米粉店。
周森一行人则是将小旅馆的事安排好了,半个小时后才去。
不然的话,这多的人,一次坐不下。
周森带着人去米粉店时,店内已经有人坐着吃,外面有人围着抽烟,他们是已经吃过了的人。
沈影正指挥着七八个店员忙着呢。
店内面的人多,吵着嗡嗡的,洪媚皱起了眉头,人一多,卫生就跟不上,地上都是残汤。
周森对洪媚说:“我带一个人去他们做粉的地方去看着,督促他们的卫生。而且让他们搬几张桌子出来,我们外面吃。”
洪媚知道这是周森知道她爱干净,所以这样做,便开心地向着周森一笑:“让他们将桌子多抹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