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
而且,钱巧儿手腕上带的是银手镯和银手链,应该和玲珑玉镯没什么关系才对。
等等。
宁惜玥翻开最后一页,发现了一点奇怪的东西。
“僰族?有这个民族吗?”
“资料上有写,僰族是先秦时期就在中国西南居住的一个古老民族。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被灭族,最后出现的史料是发生在明朝时。”
“这份资料哪里来的?”宁惜玥奇怪地问,“既然已经被灭族,怎么还有人?”
纪臻摸了摸她的脸,“我请专家查的。”
“僰族后来并入了壮族,但其实他们依然有自己的信仰,也有自己的族规。你如果对这些感兴趣,下次去B市,我带你去见见这方面的专家。”
宁惜玥摇了摇头,“我就随便问问。”
她低头继续看。
心道,钱家和僰族关系甚密,这份资料得来肯定很费劲。
僰族遗迹今尚存不少,但许多图腾艰深晦涩,最新研究表明僰族文明甚至与成都平原的三星堆文明有某种联系。
麻塘坝等峭壁上残存的棺桩、数不清的桩孔以及具具棺木、幅幅岩画,都是他们留下的文明。
传闻,僰人拥有自己的信仰,他们拥有神秘力量,对死亡崇拜,用毒物串成项链,立下蛊毒契约,以及制作特殊的疗伤圣药。
这些都是有史料记载的。
这样一个民族,最终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曾经的僰人与外族通婚是重罪。
但现在,为了让族群延续下去,这条族规已经被废除。
钱家是云省最大的玉石供应商,而钱巧儿的母亲,正是僰人。
宁惜玥反复看着最后一份资料,沉吟道:“神秘力量……你的意思是我的手镯或许与这个民族有关?”
“我现在也不清楚。自古以来,多数少数民族有自己的信仰,而且也有许多无法用科学解释的现象。你手上的镯子和韩韵那一个很可能是一对,我调查过,韩韵那一个手镯是在五年前开始戴在手腕上的,五年前,她第一次和导师去川省一处古墓考察。”
纪臻顿了一下,继续道:“那处古墓,疑似僰人族的。”
宁惜玥惊讶地看着他。
“我也很惊讶。”纪臻看到她错愕的模样,笑了笑,“其实那个古墓到底是不是僰族的,专家没有统一答案。因为就之前的史料来看,僰族十分崇拜死亡,每一场死亡都会被它们打造成一场惊天动地的盛事,并在最后将棺材放置在数十米高的悬崖绝壁中。而那次古墓考察,是在地面上。”
虽然没有准确定论,但是几件事十分巧合,联系在一起,便可得到一个非常惊人的答案。
如果纪臻的推断没有错,她的手镯是僰人之物,钱巧儿会特别关注她的手镯也就不奇怪了。
“僰族是个强势的民族,从先秦到明朝,一直都是古代帝王的心头大患。这手镯若真是僰族的东西,想来不简单,要不然钱巧儿也不会认得。以他们的一惯行事风格,应该会来找你。”
宁惜玥苦笑,找她?是来找她索要玲珑手镯的吧?
“手镯弄不出来,现在能够瞒天过海的唯一办法就是将其改造。”纪臻抓起她的手,漆黑眼睛凝视她,“你舍得吗?”
宁惜玥心情沉重,半晌没回纪臻的话。
“若是僰族的东西,为何会生在我手上?取都取不下来。这种有灵性的东西,不是应该只认僰族人为主的吗?”她眼里透露出一丝期望。
纪臻摸了摸她的脸颊,“你怎知你不是僰族的后代?”
闻言,宁惜玥愣住。
“我?”
“你奶奶是谁?”
宁惜玥被问住了。
她奶奶……
那个身世成谜的女人。
“你说过,这个手镯是她的。”纪臻又道。
宁惜玥震惊地望着他,心里已经有一个答案成形。
“若真如此,我更不能在手镯上动刀子,它救过我两次命。”她用手轻轻抚摸手镯,眼神温柔。
她想,自己能重生,也许是手镯的功能。
要不然,为何独独她会重生呢?
手镯带给她的不仅是财富和平安,还有生命。
无论如何,她也不会刻意在它表面动刀。
纪臻凝视她片刻,“那就不动了,不管僰人多强势霸道,都没有正当理由向你讨要手镯。”
“是啊,别人都没来讨呢,我担心什么呀。”
“明天还要去商场买礼物,早点睡觉。”
宁惜玥点头:“嗯。”
第二天,宁朝方去见几个老朋友,宁惜玥和纪臻离开酒店去逛街。
钱巧儿来找她,没找到人,飞机票已经订好,于是只好先飞回云省,去找她妈。
当天傍晚,宁惜玥几人也搭飞机,飞回S市。
宁琛开车来接机。
宁惜玥高兴地扑进他怀里。
“哥,想死你啦!”
宁琛清俊的脸庞浮出浅浅笑意,将妹妹搂在怀里:“哥也想你。”
纪臻微皱着眉盯住他俩。
瞧见他不悦的目光,宁琛勾了勾唇,拍拍宁惜玥的背:“让哥看看,玥玥有没有晒黑?”
“没有,我这是天生丽质,晒不黑的体质。”宁惜玥从他怀里出来,后退一步,笑容满面。
“嗯,还真是。”宁琛盯着她的脸几秒,煞有介事地点头。
跟妹妹说了几句话,宁琛这才分别向宁朝方、纪臻以及王海点头问候。
“车上坐不下那么多人,再叫一辆车吧。”几人边往外走,宁琛边说。
“不用,有人来接我们。”
纪臻瞟了宁惜玥一眼,“行李我先放回公寓,你直接跟宁叔他们回家。”
“不用了,我提回家,里面有礼物。”
宁惜玥走到王海面前,要接行李。
宁琛先她一步,将行李箱拉走。
出了接机口,宁琛将行李放在后备箱。
“上车!”
“明天再见!”宁惜玥冲纪臻摆手。
“明天见。”
宁惜玥上了车,正好看到一辆黑色奥迪停在纪臻面前。
她趴在窗边,朝他们挥挥手,车子缓缓驶出去。
“哥,最近过得怎么样?”
“食不知味。”
“哈哈,是不是因为看不到我呀?”
“是啊,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宁惜玥笑道:“那得几十个秋了。为了弥补你,瞧我给你带了什么。”
宁琛透过后视镜看到宁惜玥手里晃着几本书。
“那是什么?”
“你猜。”
“医书。”
宁惜玥打了个响指:“BINGO,答对了!”
“你这丫头,故意让我手痒是吧?”宁琛眼睛都亮了,却故意装不高兴。
“这可是孤本哦,我逛遍了平州市才找到的。”宁惜玥知道,虽然大哥弃医从商,但内心仍然喜欢医学。
当初逼不得已,才会选择到公司帮忙。
现在陆家已倒,宁家再没有那样的强敌,大哥其实可以回到他原来的岗位上,但是也许经过这段时间,他已深刻感受到责任所在,即便内心喜欢从医,也没有再提过。
偶尔宁惜玥回家,会看到他独自在房内摸手术刀。
其实他可以选择他喜欢的。
宁家不一定要他来支撑。
并非她想要吞掉家产。她可以先帮忙管理,等到以后大哥有了儿女,再将公司转交给他们便是。
“回去再看,辛苦你了。”宁琛笑,脸上神采飞扬。
“玥玥送你哥礼物,也不送我。”
宁朝方吃味。
“爸,你也去了平州。”宁琛斜睨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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