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名村到雅各镇,如果是用牛车,大概要走一个星期,但如果像斐亚然和银这样用大轻功和风系魔法赶路,那么所需也不过半天的时间。
在无名村时,斐亚然就知道,银对于人类聚居地的环境有些不适应,其实别说是银,就是在艾泽拉斯生活了二十年的他,面对各种气味混杂的人类村落时,都快要洁癖发作,所以当他们在夜里赶到雅各镇附近时,并没有着急进镇,而是像在无名村时一样,找了一处空地,圈了隐藏结界,放出种子树屋,好好洗澡睡觉休息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斐亚然是被远处雅各镇中传来的喧闹声叫醒的。
与无名村不同,雅各镇所居住的人口,明显要多许多。各式各样的房屋栉比鳞次,红瓦屋顶从附近错落延伸到远方,有新有旧,看得出有不少房子是最近几年新建的。
站在树屋窗边,斐亚然看了眼斜斜挂在天空的太阳,不太刺眼的阳光告诉他,此时正是清早四五点的时间,空气中的晨雾甚至还未全部消散。微风送来炊烟、饭食以及皂角的气息,夹杂着一股干燥的土腥味,以及男人女人或高或低的叫喊低语,原本沉睡的小镇,就这样,渐渐有了人间烟火的气息。
斐亚然看着这一幕,不知不觉微微弯了唇角,而后回头看了眼仍旧躺在被窝里,只露出尖细耳尖和半个白皙额头的银,这才不紧不慢地去了厨房准备两人的早餐。
烤土司、红薯蛋挞、蜂蜜牛奶还有玫瑰露,简单的早餐全部摆上桌的时候,已经起床的银也从浴室中走了出来,身上穿着一件蛟纱织成的睡袍,一头雪白的长发简单用琥珀色丝带系在脑后,轻车熟路地坐在桌面,看了斐亚然一眼做招呼,之后就自顾自吃了起来。
斐亚然也不介意,虽然和银刚认识没两天,但这人冷淡高傲还时不时傲娇的性子,他倒是多少了解了些,而且就算银不吃,他也会做自己的那份早餐,这是身为人类三十年留下的习惯,即使精灵根本不需要这么频繁地从食物中摄取能量,斐亚然也从来没想要改变。
有人陪着一起吃饭,总比自己一个人吃饭要可口些,所以对于银的理所应当,斐亚然并没有什么被冒犯和不被尊重的感觉。
而且,从某种程度来说,银其实很好养活。
余光瞄着银叉起一块色泽金黄的红薯蛋挞,送进嘴里,斐亚然笑眯眯地看着他,果然看到对方咀嚼了几下后,微微皱起了眉头。
“这里面放了红薯?”对于那种从地里挖出来,即使烤完卖相也十分粗犷的食物,银一向敬谢不敏,即使这东西的味道还算过得去。
斐亚然微笑着点头,确认这东西确实是红薯。
就见银微微眯了琥珀色的眼睛,瞪了斐亚然一眼,之后,才继续把剩下的半块红薯蛋挞一口口吃光。
“怎么样,味道其实还不错吧?”银放下餐具的时候,斐亚然凑过去,贱特特地问道。
银站起身,伸手把斐亚然的脑袋推回原处,“既然早知道可以这么做,以后就不要再拿出那种伤眼的东西。”
说完,用餐巾擦了擦唇角,兀自拿了一本书坐在窗边,认真读起来。
斐亚然囧囧有神地摸了摸被对方触碰过的脑袋,不知道为啥,刚才竟然忽然因为那样短暂的接触,生出了几分熟悉的感觉。
或许因为银是族中长老,比他多活了太长时间,所以虽然银对他的态度一直算不上太好,但斐亚然心底,似乎还是把对方当成了长辈来看待,所以,在银做出与安斯老师相同的动作时,他才会觉得有点怪怪的吧。
而且,其实昨天在无名村,他本来也是故意把红薯直接烤成那种纯天然的模样,拿给银吃的,因为他早知道以精灵的洁癖,让他们吃烤红薯,无疑是对他们洁癖底线的极大挑战,也算是稍微恶作剧了一下,今天把红薯直接做成根本看不出原样的蛋挞,也多少存着捉弄银的心思,倒是没想到被对方这么轻描淡写就挡回来了。
这种淡漠的态度,让斐亚然多少觉得有些无趣。
如果换成是星轨的话,估计对方会直接跟自己战上十场八场,而后让自己做出红薯十八吃来,之后才会告诉自己绝对不可以再拿出红薯的原形来伤眼吧_(:3」∠)_。
所以说,老精神马的,就是没有小精活泼可爱。
这么自我安慰完,斐亚然这才把餐具都收拾干净,之后收了屋子,和重新披了斗篷的银,进入雅各镇。
雅各镇是距离迷雾森林最近的一处大型人类聚居地,从房屋的数量来看,这处小镇中的常驻人口,少说也有一千五以上。
斐亚然和银进入小镇的时候,清早热闹的雅各镇,此时已经宁静了下来。
斐亚然之前在树屋中看得很清楚,早起的那些人早已经带着各种工具离开了雅各镇,应该就是劳尔村长口中的矿工。
热闹的人群离开后,小镇上便只能看到些蹲在门边洗衣服或者扫撒、整理家务的女人们。
雅各镇中央只有一条大路,大路尽头,是一栋足有三层高的建筑,红顶白墙,墙上甚至有少许黄金装饰,斐亚然猜测,那里应该就是雅各镇的镇长家。
这样一处宁静偏远的小镇,像他和银这样一看就不是矿工的外来人口,似乎并不怎么常见,所以偶尔遇到些人的时候,回头率都高达百分之二百,还好斐亚然在地球时早就习惯了这种惊艳的目光,在狄龙的时候,也没少被关注,所以倒也没怎么觉得不自在。
至于银,自然更不会把这些放在身上。
慢悠悠以散步的速度把整个小镇的街道都逛了一遍后,斐亚然终于和银拐进了镇上唯一一家酒馆。
“叮铃——”挂在门上的风铃忽然响起,正打着哈欠的酒馆老板汤姆,诧异地看过去。
上午这个时间,镇上几乎从不会有人来喝酒,那些挖矿的矿工,只有在晚上收工回到镇上后,才会成群结队来喝喝酒放松放松,所以虽然汤姆上午就把酒馆开了,但真正的营业时间,怎么也要在黄昏之后。
当然,偶尔镇上的原住民和镇长家的狗腿子们想喝酒的时候,也会在白天来,但像这么早就来的,从父亲手中接手这家酒馆后,汤姆一共也没遇上几次。
所以,在听到风铃声后,汤姆才会这么诧异。
他揉了揉眼角的生理性泪水,眨巴眨巴眼睛,这才看清推门而入的两人。
走在前面的,是一个银发红眸,气质温和,长相却俊美到几乎让人感觉到侵略性的青年。他身着一身奶白色外出常服,脚蹬同色长靴,腰间别着一把匕首,虽然浑身上下都没有任何珠宝金银点缀,却绝对不会有人把他当成普通人。
皮肤比镇上最美的姑娘还柔软白皙,几乎看不到毛孔,手上也没有任何使用武器磨出的剥茧,走路的姿态却异常好看,嗯,确切地说是优雅——哦,这大概是哪个贵族家偷偷跑出来的小少爷。
心里这么想着,汤姆再看走在后面的披着一身银色斗篷的银时,自然把他当成了护卫之类的角色。
对于酒馆老板的想法,斐亚然和银自然不在意。早在他和银进道雅各镇开始,就已经被人盯上了。后来他们在镇上来回闲逛的时间里,身后又坠了几个尾巴。
对此,他和银虽然心知肚明,但因为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历,所以并没有直接动手收拾掉。
反正,他和银只不过是游历到底的旅人,不是么?
给自己点了一杯蜂蜜酒后,斐亚然坐在吧台边,和正擦着酒杯的老板互相报过名字后,就有一搭没一搭聊起天来。
“‘翡翠’?这可真是个特别的名字,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发音。”汤姆笑着对斐亚然道。
“哦,这确实是一种不太常见的语言,不过名字都是父母赐予的,我们能做的,只有接受,不是吗?”微笑着呷了一小口蜂蜜酒,斐亚然顿了下,才把酒咽了下去。
站在他身后的银,侧首看了他一眼,斐亚然也没在意。
“听您的口音,似乎并不是本地人?”汤姆继续试探。
“是的,我当然不是本地人。我和我的朋友来自很远的地方,是游历到此。”挑眉看了汤姆一样,斐亚然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那么汤姆先生,你还有什么想要问的?”
汤姆怔了下,眼前的青年,明明有着那样一副俊美到咄咄逼人的面孔,但当他眉眼柔和下来,眼中带笑和你说话的时候,当他微微挑起眉梢,漫不经心看过来的时候——
哦该死的!汤姆!你喜欢的是女人!!柔软丰满的女人!!!
下意识捂住砰砰鼓动,明显跳动过快的心脏,汤姆狼狈地移开目光,一股肉眼可见的红色,却从半露的胸膛一直延伸到脖颈,耳根,最后蔓延到整张脸。
说真的,那样猎猎如火的目光,华美如最上等红宝石的眼睛,他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
“汤姆先生?”青年疑惑地看过来。
真是见鬼了!
猛地回过身,大力擦着手中的酒杯,汤姆猛咽了下口水,这才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点,“不,先生!我没有什么想要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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