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警察看着我问道,我摇了摇头,抬起手按了按发痛的脑袋,“真的不认识,除了昨天见过这个人之外,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
“他怎么知道你的名字,还有你的电话?”
我苦笑了一下,这些人明显是不相信我说的话,里面的人还在查证,屋子里肯定有我留下的痕迹,毕竟前后三次进入过这个房间,幸运的是我从来没有碰过里面的东西,最多只是留下脚印而已。
“头,找到凶器,凶器上面有几种不同的指纹,回去比对之后才能有结果。”
凶器其实就是一把尖刀,尖刀的样式看着有些眼熟,就是很常见的那种,我当时没觉得有什么。
“帮她录一个指纹。”
“为什么?”
我本能的后退,对于这种事是打心里拒绝,莫名其妙被人怀疑已经够可以了,现在还要录我的指纹。
“不用担心,只是局里的规定而已,但凡是和命案有关系的人都要录。”
“那她呢?”
“一样。”
有人过来,拿过来一张很薄的白纸,其实很简单,只要手掌用力按在上面就可以,人的长相可以相似,甚至相同,但是指纹是唯一的。
根本没有那个必要,我根本就没碰过那把刀,警方对我的怀疑主要还是死者留在墙上的血字。
我真的搞不懂,这个人死之前为什么要费那么多力气,用手指在墙上抠出我的名字还有电话号码。
根本不需要这样,只要找到一支笔,这一切都可以解决。
难道是冥冥中有一股力量迫使他这么做,有人打开了客厅中间的那口棺材,一股恶臭传来,里面真的发现一具尸体,当然不是人的尸体,经过比对是一只宠物狗。
至于挂在架子上的那块肉,应该不是人肉。
“房子是你的?”
警方的注意力终于从我身上转移到房东女人身上,我退到一旁,这才是正确的查案方向,毕竟这件事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房子是她的,我真的后悔昨晚拿了房子的钥匙。
“是我前夫留下的。”
“前夫?他人呢?”
“死了,二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死因是什么?”
“在工地干活的时候,被上面落下的重物给砸死的。”
“查一下。”
“知道了,头。”
警方一时间没有头绪,屋子里的脚印太乱,命案现场没有发现打斗过的痕迹,死者的致命伤是在肚子上面,居然是用尖刀硬生生划开了肚子,最后流血过多而死。
“知道了。”
带头的警察接了一个电话,电话放下,他冷冷的看着我,随着点头,两个人快速走过来从后面扭住我的胳膊。
那一下很痛,我弯着身子根本没有办法站直身体。
“你们干什么?”
“经过比对,凶器上面发现你的指纹,白若曦,你还有什么说的?”
“啥?”
我一下子懵了,凶器上面有我的指纹,这怎么可能,我从来没有碰过那把刀才对。
“害人精,都是她害的,就是她,抓她,抓她。”
女人再一次大喊大叫起来,我不停摇头,“不是我,真的不是我,请你们查清楚,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
“放心,警方不会冤枉任何人,在案子没有查清楚之前,你要留在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