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欢怕黑,所以在那大胡子离开的时候,她也紧跟着爬起来出去。
当她看到自己站在大树上简陋的小树屋的时候,惊了。因为那大胡子麻溜地就下了树屋,还没看清他是怎么下去的,她左右看了看根本没有梯子之类方便上下树屋的工具,迟疑着站住不敢动。
下面有另外一个人,正在处理一只血淋淋的东西。
大胡子下去就坐到了火堆旁边。火堆烧的很大很旺,照亮了周围三米之处。他头顶绾了一个发髻,由一根木棍做簪子固定,满脸的络腮胡子依旧看不清长相,一身深色劲装,左右手绑着带子,左脚靴子中露出了一把匕首刀柄,看起来是个干练又极有能力的老狩猎者。
“……大胡子老爹,你能带我下去吗。”执欢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开口求人。实在觉得这树上小屋隐藏的太阴森了,看起来有些可怖。
罗哲听到“大胡子老爹”的时候,没控制住哈哈大笑了出来,一脸“你也有今天”的表情看着苏景容,“老大,我半个月前就告诉你要早点把胡子剃掉,你非不听,你看你现在都当爹字辈的人了。”
执欢听下面那年轻一点的男人说这话,忙改了口,“大胡子大叔,求你带我下去,这上面……太吓人了。”
罗哲继续大笑,只觉得这小仙女儿可爱的紧,不叫老爹叫大叔,不过这称呼也真的配得上老大的这一脸络腮胡子。
“小仙女儿,你叫我们老大叫大哥,我们老大指不定发发善心带你下来。”
执欢愣了愣,那年轻男子叫她“小仙女儿”?
她还来不及细想,只见眼前一黑,旋即整个身子被人抱住,在空中旋转了两圈,然后安稳落在了地上。
事后,她才感到了一丝惊奇,刚才他带着她飞下来的?不由的心中叹道这狩猎人的武功真好。
“小仙女儿,来这边坐。”罗哲跟个饭馆小二似的,招呼着执欢坐下,“肉得赶紧吃,凉透了就不好吃了。”
执欢坐好后点点头,从土地庙抛出来,一路跑一路哭,体力早就耗尽了,饿的前胸贴后背,见到肉也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没考虑过要问这是什么肉。
苏景容双手环胸靠在一旁树上,低眉看着没吃相的女人,嘴角微微勾了起来。
执欢吃好后,还不雅的打了个嗝,一想旁边还有两位男子,不由地低下了头,她实在太没有礼貌了。
罗哲嘿嘿一笑道:“小仙女儿,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深山野林,不怕豺狼来了把你叼走啊?”
“我……我是误入此地,后来寻不到回去的路了。”执欢实在不想提起她为什么会往这里跑的原因,有幸遇上两个狩猎的人,她也不用担心自己会死在这里,“幸好遇到你们,不然真会成为豺狼腹中之餐。”
“小仙女儿,你住哪里啊?”罗哲把剥好的皮放了起来,找了一把泥土把手上的血渍搓干净了,又说:“等我们回去的时候捎上你啊,这山间的路不好找,一不小心还得迷路。”
执欢连忙感激道:“谢谢,谢谢你们,我住金陵城,只要离开这里,我就能找到回去的路。”
罗哲大手一挥,拍了拍胸脯:“这点小事儿包在罗大爷我身上,小仙女儿不必客气。”
“……可别叫我小仙女儿,我叫陆执欢,你们也可以叫我执欢。”执欢老听着那人说“小仙女儿”怪别扭的,忙自报了姓名。
她倒不是没有安全意识,只是这两人若是坏人她肯定不能如此安稳的坐在这里,只怕在她昏迷之时就做尽坏事儿了。更别提他们把她从林子里带回这里,还给她水和食物。想来对方应该是附近村民,来山上捕猎,都是老实憨厚的人,不会对她怎么样,所以才会安心的与他们相处。
苏景容听到“陆执欢”三个字,微微一怔,这才想起为什么觉得她眉目眼熟了。
原来她就是那个救起苏景华的人,五年前,他见过她。
那时候,她还只是那么点儿大,个子也不高,才将将到他腰腹以上,如今却已如此高挑。当时她的胆子也比现在大很多,她敢只身跳入水中,救起自家妹妹。还不卑不亢的跟皇帝复述了苏景华为何落水,如何救起她的经过。
“执欢、执欢,这个名儿有趣。”罗哲默念了几次执欢的名字,直叫好名。“我叫罗哲,你叫我罗大哥就行。他是我老大,你也别叫大胡子大叔了,就叫他苏大哥吧,。”
执欢点点头,颇有些尴尬,对方一脸的胡子,她才没认清对方是个什么年龄的人,以为他已人到中年了呢,才开口老爹大叔的叫。
“你们明日就离开这里吗?”
罗哲摇摇头,正要说话,却听苏景容先开口了:“我们在这里至少还需要待上半个月。”
“对,我们的任务还没完成。”罗哲点点头,又指了指放貂皮的地方,说:“要给苏大哥的妹妹和妹夫做两件貂皮大氅,所以我们得抓够山貂才能走。”
执欢低头“哦”了一声,不知苏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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