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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我不会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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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我们自己写几篇稿子凑数,应该也能行。”

    陈竖来到《幻想新声》当编辑之前,是申城一个小有名气的作者,笔名亦恒。

    因为人长得好看又年轻,走的还是纯文学的路子,.asxs.又高,处女作就是在一线严肃文学杂志《华夏文学》上发的连载,被圈内人称为「天才美女作家」。

    不过她本人非常讨厌这个称呼,写完处女作之后,就毅然决然离开了严肃文学圈子,跟类型小说出版公司签了约,写一点浪漫爱情小甜饼故事,没过几年也积攒下了一批忠实的读者。

    至于写得好好的,为什么要来当编辑,那就说来话长。

    长话短说就是,作家也是要吃饭的嘛,挂靠一家事业单位,拿个五险一金,何乐而不为。

    只要工作理想就行了。

    她对工作不怎么挑,钱多事少离家近,三选一总不过分吧。其实这些还不是关键,关键是她希望上班最好别费脑子,这样下班才有精神继续写作。

    知识分子总是对劳动人民的生活有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陈竖最初的打算是想找个码头上搬砖的工作,上班码砖,下班码字。

    结果有天走到《幻想新声》杂志社门口,突然被自己的粉丝拦住。

    这位粉丝大学即将毕业,正在社里实习。听说陈竖打算找工作,强行把她介绍到自家公司的人事部门,当场开始霸面(没有接到邀请就直接面试),面试意外地非常顺利,总编辑当场拍板要人,说是编辑团队正好需要一个创作者的全新视角。

    于是陈竖就开始了「一当编辑深似海,从此写作是路人」的职业生涯。

    “都是你害的哇呀呀呀。”

    陈竖扣上手里的牌,搂住旁边林果的腰开始挠痒。

    “我以为当编辑起码是个坐办公室的白领,不用风吹日晒,多少能轻松一点,说不定上班还能够划划水,摸摸鱼,码码字什么的,没想到结果比搬砖还累好吗!”

    被陈竖挠得满天乱窜的林果,曾经是陈竖的粉丝,爱她爱到双眼放光。

    现在是陈竖的下属,恨她恨到咬牙切齿。

    林果,职业是文字编辑,职级是实习生,职能是——帮陈竖打杂。

    文字编辑这个岗位,属于专门给实习生准备的苦役岗,又名预审编辑。

    主要职能是,对作者的自然来稿进行初步筛查,这种筛查并不是从一堆废铁里,把明显是黄金的挑出来,而是要从中把连废铁都算不上的垃圾挑出去。

    要知道,任何一家杂志社接到的投稿,都会有百分之七十,甚至于更多的稿件,其实是连话都讲不清楚的玩票选手投过来的。

    很多作者写得清清楚楚的投稿要求不看,张口就问,嘴上把自己说得像是百年不世出的奇才,再一看稿子,都不谈情节和文笔,光错别字、病句就一塌糊涂。

    林果总觉得,自己的工作与其说是编辑,不如说中学语文老师的外包。

    专门负责把那些阅读理解和应用文写作没学明白的学生打回去回炉重造。

    这些琐碎的工作已经是够累的了,但是都不如给上司陈竖处理善后工作令人头大。

    “嘛,我也很后悔把你介绍进来,我以为终于可以跟偶像一起工作,没想你比我妈事都多。”

    陈竖和林果的互相伤害在这个办公室里实属常态。

    连外宾麦戈登都见怪不怪了。

    “竖,你看你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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